作者:張松
發展步伐不能慢,安全底線不能破。安全無小事,人的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產關鍵在于人。聽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我對人民法院護航安全生產有了更多的了解。
作為國家審判機關,過去的一年里,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文件、依法審判涉生產安全案件、法制宣傳等措施,持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力服務保障安全生產,為我們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2021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嚴懲各類重大責任事故、重大勞動安全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等危害安全生產犯罪,以嚴肅的刑罰追究,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推動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依法審理了一大批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損害賠償等案件,加大涉安全生產案件執行力度,切實維護和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九部門共同出臺了《關于依法懲治涉槍支、彈藥、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犯罪的意見》等司法解釋,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嚴厲打擊涉槍支、彈藥、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犯罪,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安全生產需要全民參與。2021年,多家地方法院組織干警走進企業、社區,開展安全生產主題普法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手冊、以案說法、提供現場咨詢等方式向社會公眾重點宣傳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普及安全常識,極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營造了人人重視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為保障安全生產打下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司法為民不是一句空話,而是體現在全國各級法院的行動中,體現在全國法官干警的行動中,護航安全生產,只是司法為民的一小部分。相信今后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定能繼續堅持在司法為民這條道路上走下去,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