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7日電 (記者 張素)為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制發一份意見,并于7日公開通報內容。
《關于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下稱《意見》)共有21條,開篇即明確,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是全國檢察機關共同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
《意見》提出,依法從嚴懲治金融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和侵財犯罪。具體內容有,支持浙江檢察機關建設證券期貨犯罪辦案基地,構建洗錢犯罪與上游犯罪同步審查、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建立追贓挽損智能輔助機制,等等。
《意見》強調,依法懲治利用互聯網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以及打著私募基金、區塊鏈等金融創新旗號實施的各類金融領域犯罪。
對于推動建立親清政商關系,《意見》提出“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并強調要不斷深化清廉浙江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杭州取快遞女子被造謠”一案廣受關注,《意見》亦著眼于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要求從嚴追訴利用數字科技和信息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意見》重申,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經營規模的市場主體,強化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保護,并提出將“專項治理侵害中小微企業利益犯罪,完善涉企業產權保護案件申訴機制”。
《意見》還提出“建立海上執法檢察信息共享平臺”,依法打擊在中國管轄海域、港口實施的犯罪活動。此外,檢方將加強對涉及共建“一帶一路”的商品、數字、服務貿易、物流運輸、新基建等領域糾紛的民事訴訟監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