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原主任陽衛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陽衛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沉迷于聲色犬馬,是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典型,熱衷于與老板勾肩搭背,甘于被“圍獵”,家風不正,親情扭曲。自恃手段高明,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大肆收受紅包禮金,長期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游和娛樂活動;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將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打招呼,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陽衛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陽衛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陽衛國簡歷
陽衛國,男,漢族,1967年7月出生,湖南衡東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11月至2002年7月,歷任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綜合調研室正處級秘書;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任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副處長、正處級組織員;2003年2月至2006年8月,任茶陵縣委書記;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歷任株洲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株洲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院)長;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株洲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株洲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任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
(湖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