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市1名姓劉警員涉嫌在今年6月利用警政計算機系統,查詢中華職棒拉拉隊員數據,警方認為在上班時間非因公務查詢民眾個人資料,但并未外泄,加重懲處記過2次。
9日晚間有網友在社群網站發文指出,臺南市有警察使用公務系統偷查職棒拉拉隊員照片數據共好幾十筆,但都沒有懲處消息,仍正常在上班,質疑是否當事人有背景而“被壓下來了”。
臺南市警察局1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警察局建立計算機查詢系統稽核機制,發現1名警察6月下旬有異常查詢情形,經分局清查后,當事警察承認出于好奇,于上班時間非因公務需要查詢民眾個人資料。
臺南市督察組長郭榮木表示,調查后發現當事警察尚無泄密情事,給予加重處分記過2次,并停止查詢系統權限,派出所長因督導不周,記申誡處分,并將持續要求警察落實查詢紀律,非因公務需要不得查詢個人資料,如經查獲從重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