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7月11日,財政部、應急部再次預撥2.7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其中預撥2億元,支持遼寧、吉林、廣東、廣西、海南、云南等6省(區)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由地方統籌用于應急搶險和受災群眾救助,重點做好搜救轉移安置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倒損民房修復等工作。預撥7000萬元,支持甘肅、內蒙古、陜西3省(區)做好抗旱救災工作,重點用于解決城鄉居民用水困難等問題。
財政部要求地方及時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益,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