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大連7月25日電 (記者 楊毅)記者25日從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會同駐大連部隊近日對違規銷售“軍”字號商品的行為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進行商業營銷宣傳以及銷售“軍”字號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2家涉案單位被立案調查。
此次聯合執法檢查主要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二是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商品。其中,“軍”字號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裝上印刷、刻制、鑄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樣或者圖案,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負面影響的商品。
7月22日,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與駐大連部隊聯合開展涉“軍”商品執法檢查時發現,大連市某副食品商行和某被服商店存在涉嫌違規銷售帶有“軍”字號商品的違法行為。
“你單位銷售帶有‘軍’字的白酒,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現依法開展調查,請予以配合。”在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某副食品商行的檢查現場,店內明顯位置張貼著涉及軍隊字樣的海報,商品陳列柜中擺放著帶有類似軍用標志物圖案及帶有“軍”字的預包裝白酒。執法人員當場對相關產品進行了扣押,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并將依法對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調查。
在位于大連市沙河口區某被服商店的檢查現場,該商店牌匾涉及“軍”字號字樣,店內擺放著部分仿冒軍服、軍靴及其他帶有軍用、警用標志的商品。駐大連部隊相關人員對相關商品進行了現場辨識,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單位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并將依法對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調查。
大連市市場監管局方面表示,“八一”將至,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將以此為“切入點”,進一步加強對涉“軍”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拒不整改、頂風違法違規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