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1日電 (錢晨菲)8月1日,《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促進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在浙江杭州召開。記者獲悉,《條例》日前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為全國首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綜合性地方法規。
據悉,針對該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體系不夠完善,基層組織不夠健全,經費投入保障不夠充足等問題,《條例》規定,要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職責,將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和本級財政預算;要明確社科聯、社會科學研究機構、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組織等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中的作用;明確省、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發揮縣區協調機制的作用。
學科建設、學術研究和交流是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意義重大。為此,《條例》提出,浙江要實施新時代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優化學科專業設置和布局,促進學科之間融合發展,加強教材體系建設;加強社科實驗室等學術創新平臺建設,建立重大研究成果發布機制,暢通研究成果轉化應用渠道;明確構建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學術評價體系和科研誠信體系;加強國內外學術交流合作,創建學術論壇品牌,提升浙江學術國際影響力。
智庫是黨和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重要支撐。為有效發揮智庫作用,《條例》明確,浙江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機構要優化智庫結構布局,完善智庫組織形式和管理方式;智庫應當聚焦國家和浙江省重大戰略,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政策研究,快速響應政策需求。決策部門要為智庫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促進供需對接;智庫依托單位應當健全智庫內部治理結構,完善智庫考核和績效評價辦法。
此外,加強哲學社會科學普及對傳播哲學社會科學知識,提高公民的人文社會科學素養具有重要意義。為提升哲學社會科學普及的實效性,《條例》明確每年五月的第三周,為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普及周;公共文化服務場所應當設立社科普及的設施和內容,政府投資建設的普及場所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研究機構要將學術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發揮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和志愿者在普及中的作用;將公眾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納入文明創建考核評價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