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惠州清風”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經廣東省惠州市委批準,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林初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初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款項撥付、職務提拔、業務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初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惠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林初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