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23日電 (記者 方偉彬)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3日發布消息稱,日前,廣東省汕頭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鄭劍戈(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劍戈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劍戈利用擔任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麻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湛江市麻章區委常委,肇慶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汕頭市市長,廣東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推進、職務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