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1月29日電 (記者 鐘旖)記者29日從重慶市政府臺辦獲悉,為保護和鼓勵臺灣同胞在重慶投資,促進渝臺經貿往來和融合發展,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重慶市臺灣同胞投資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11月28日經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據介紹,該條例共31條,是黨的二十大以來,大陸首部關于促進臺灣同胞投資的地方性法規,也是重慶打造“兩岸交流新高地、臺資西移集聚地、臺胞筑夢向往地”的重要舉措,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落實同等待遇、突出重點支持領域和支持方式、強調對臺灣同胞投資的保護、規范優化行政機關行為等。
條例劃定了政府在促進臺灣同胞投資中的義務、服務及責任要求。比如第四條指出,重慶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優化投資環境,建立健全臺灣同胞投資促進機制,為臺灣同胞投資提供便利;第五條指出,重慶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事機構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財政、規劃自然資源、商務、金融監管等部門和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渝臺兩地產業合作發展規劃,共同促進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涉臺產業園區、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建設。
近年來,重慶經濟社會發展高歌猛進,為臺灣同胞投資創造了廣闊空間。條例從宏微觀角度系統性地設定了支持臺灣同胞投資的政策條款。
條例指出,臺灣同胞投資不僅可以依法平等進入除國家限制準入以外的行業、領域,在重慶市參與“一帶一路”倡議、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也與本市企業享受同等支持政策。
條例明確,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可以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可以按照規定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活動;可以申請智能化、綠色化等示范和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獲得認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與重慶市企業享受同等支持政策。
記者梳理看到,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在渝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能夠享受的社會評價和獎勵。比如臺灣同胞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評選。
此外,條例細致性明確了臺灣同胞可以享受的服務權益,包括: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在購買或者租賃住房、辦理金融業務、旅館住宿、就學、就醫、旅游、出行、通信等生活消費方面,按照規定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臺灣同胞的子女,可以按照規定進入幼兒園、小學、中學和高等學校接受教育,與其他學生享有同等待遇等。
為鼓勵臺灣青年到重慶就業創業,條例還特別提到,重慶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臺灣青年提供政策解讀、就業創業指導、培訓教育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按照有關規定為在本市創業的臺灣青年提供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入駐創業孵化園區等創業支持。
據悉,該條例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條例》同時廢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