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8日電 (記者丁怡婷)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抽水蓄能電站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堅持“生態優先、需求導向、優化布局、有序建設”總體原則,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抽水蓄能電站具有調峰、調頻、調壓、系統備用和黑啟動等多種功能,是綠色靈活調節電源。截至2024年底,全國抽水蓄能投產裝機規模超過5800萬千瓦,電站利用小時數穩步提升。
《辦法》明確,抽水蓄能項目一般分為服務電力系統、服務特定電源等兩類。其中,服務電力系統項目是定位于服務相關省級或區域電網的項目;服務特定電源項目是定位于服務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特定電源主體的項目。
對于服務電力系統項目,遵循“國家定規模、地方定項目”的規劃管理思路,國家層面合理明確各省服務電力系統抽水蓄能發展總量規模,地方層面優化明確具體項目。對于服務特定電源項目,則按“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列入國家能源局印發的專項規劃或批復的專項方案后,滾動納入國家抽水蓄能發展規劃。
《辦法》明確,抽水蓄能項目應先評估、后核準,重點評估項目建設必要性、技術經濟可行性、生態環境影響等,從嚴控制成本和造價。建設管理方面,明確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和項目單位在電網接入方面的各方責任,確保送出工程與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進度匹配。
《 人民日報 》( 2025年02月0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