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張千千、李延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日對外發布《關于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據了解,通知適用的對象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業銀行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經批準在內地設立的分行。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通知規定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多家分行的,如開辦銀行卡業務,原則上首先由管理行開辦,并明確了具體程序。同時,通知也考慮到管理行暫無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但其他分行有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的特殊情形,明確了具體程序。
為壓實銀行主體責任,通知要求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應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制度建設、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管理,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并要求管理行統籌負責內地銀行卡業務的管理。
同時,通知要求各屬地監管局加強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銀行卡業務的監督管理,督促機構依法合規開展銀行卡業務,有效防范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