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2月21日電 (張清奕)云南省近期印發《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21日,記者從云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昆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實施意見》從放、幫、獎、管、便五個方面形成長效機制。
20號24年,云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覆蓋4562.51萬人,參保率達到97.64%,全省參保質量持續提升,參保結構更加優化,全民參保成果持續鞏固。其中,居民醫保以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共同作為籌資來源,參保人數達到3964.58萬人,為實現病有所醫、病有所保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杜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舉措。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金梅說,出臺《實施意見》是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適應跨地區人口流動性增強和參保需求的變化,持續鞏固拓展全民參保成果,夯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礎,在高質量發展中增進民生福祉,切實解決好群眾看病就醫后顧之憂。
金梅介紹,《實施意見》主要特點有五個方面:
突出“放”。進一步放開放寬參保的戶籍限制,方便異地居住、就業、務工、上學的群眾就地就近參保,同時享受醫保報銷。
突出“幫”。除按規定對困難人群實行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分類資助外,積極探索通過慈善幫扶、公益捐贈、村集體經濟收入或幫扶項目資產收益等資助方式幫助參保繳費,減少因病返貧致貧。
突出“獎”。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人員和基金零報銷人員,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鼓勵群眾積極參保、主動參保。
突出“管”。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引導群眾按時繳納費用,減少青壯年人群選擇性參保。
突出“便”。充分體現群眾參保繳費的便捷性、便利性,實現基本醫保參保登記和繳費“一件事一次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