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重要條例的必讀知識點
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保密工作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為適應形勢需要,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進一步健全了保密管理體制機制,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其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了保密法有關制度規定,明確保密法具體實施舉措。下面讓我們一同重溫新修訂《條例》的必讀知識點,為做好新時代保密工作明確方向。
——更加強化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黨對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是保密工作的本質特征,是保密工作長期實踐和歷史經驗的總結。此次《條例》修訂增加了黨管保密專門條款,進一步強調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保密體制機制,明確了中央保密工作領導機構、地方各級保密工作領導機構的具體職責,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戰略及重大政策措施,更好發揮黨管保密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提供了制度保障。
——更加突出科學精準定密。《條例》進一步完善了保密事項范圍制定、修訂制度,明確保密事項范圍應當規定的主要內容;明確有定密權限的機關、單位應當制定國家秘密事項一覽表,并及時修訂,從源頭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準性、科學性。如《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應當明確規定國家秘密具體事項的名稱、密級、保密期限、知悉范圍和產生層級。
——更加細化保密主體責任。《條例》細化了保密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強調機關、單位保密工作主體責任,明確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推動保密科技創新、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具體工作職責。如《條例》第六條規定,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承擔本機關、本單位保密工作主體責任。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機關、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保密工作的負責人和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在職責范圍內對保密工作負領導責任,工作人員對本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機關、單位應當加強保密工作力量建設,中央國家機關應當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保密干部,其他機關、單位應當根據保密工作需要設立保密工作機構或者指定人員專門負責保密工作。
——更加重視科學技術創新和防護。隨著信息科技的普及應用,國家秘密形態日益數字化、網絡化,面臨的泄密、竊密與反竊密斗爭逐步體現為科學技術能力的競爭對抗。《條例》就加強保密科學技術創新和防護作出了明確規定,提出鼓勵和支持保密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注重信息設備、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細化明確安全保密產品和保密技術裝備管理要求。如《條例》第七條規定,省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推動保密科學技術自主創新,促進關鍵保密科學技術產品的研發工作,鼓勵和支持保密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監測預警制度,分析研判保密工作有關情況,配備監測預警設施和相應工作力量,發現、識別、處置安全保密風險隱患,及時發出預警通報。
——更加規范網絡信息和數據保密管理。隨著信息化、數字化的飛速發展和廣泛應用,國家秘密管理難度不斷加大,網絡信息和數據保密管理的重要性愈發凸顯。《條例》進一步規范了網絡信息和數據保密管理,明確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使用互聯網及電子設備的要求,明確了網絡運營者對依法實施的保密違法案件調查和預警事件排查的配合義務,完善了數據保密管理制度。如《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互聯網使用的保密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使用智能終端產品等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違反有關規定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更加細化了涉密人員管理要求。涉密人員管理是保密管理的重要內容和關鍵所在。《條例》總結多年來涉密人員管理實踐經驗,進一步細化了涉密人員管理要求,要求建立涉密人員“全周期”管理制度,對涉密人員上崗前的保密審查及定期復審,在崗期間的保密管理及保密教育培訓、離崗離職程序及要求,脫密期間的管理等均作出細化規定。如《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涉密人員出境,由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保密工作機構提出意見,按照人事、外事審批權限審批。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及時報告在境外相關情況。(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