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11月24日電 被控任內收賄、詐領助理費的民進黨前民意代表陳歐珀24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5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并被限制出境、出海,另被施以電子監控。
此前,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犯罪所得874萬余元。今年8月,臺北地檢署偵查認定,陳歐珀涉貪污收賄463萬余元,詐領助理費411萬余元,5罪共計求處有期徒刑24年2個月。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和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本案中,陳歐珀被指從2016年到2020年擔任民意代表期間,涉收取物流廠商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不正利益,并利用民意代表與立法機構交通委員會委員職權之便,協助該公司降低碼頭租金、爭取疫情補助等。
此外,陳歐珀和妻子在2012年至2022年間,涉嫌浮報助理薪資,向立法機構詐領補助411萬余元,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使用。
2023年,由民進黨提名、爭取2024年連任臺當局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陳歐珀,因卷入“im.B詐騙案”宣布退出選舉。“im.B詐騙案”被臺媒稱為臺灣首宗大型P2P詐騙案,受害者超5000人、涉案金額逾90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