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尹 莉)為緩解市級儲備糧承儲企業運營壓力,確保儲備糧在關鍵時刻“調得動、用得上”,市財政局會同市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市級儲備糧補貼費用標準的通知》,適度提高相關費用補貼標準,提升區域糧食安全保障能力。
據了解,受多重因素影響,我市糧食承儲企業運營成本持續攀升。為精準掌握企業實際困難,市財政局聯合市發改委、市農發行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縣區實地走訪,赴兄弟城市考察學習先進經驗,并嚴格遵循“核定成本、合理增長”原則,全面考慮保管費、輪換費、貸款利息等關鍵成本因素,在充分論證、科學測算的基礎上確定補貼新標準,既保障企業正常運轉和合理收益,又充分調動承儲積極性,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近年來,我市持續強化糧食安全資金保障,將糧食風險基金全額納入年初預算,確保市級儲備糧貸款利息、保管費用等補貼資金足額安排。建立健全覆蓋“收、支、撥、效”全過程的糧食專項資金管理機制,明確資金使用范圍和撥付程序,對相關費用實行專戶管理,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不斷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持續筑牢糧食安全財政保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