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侖蘇!”
4月25日,持續了半年多的特侖蘇商標侵權案判出結果:天津特侖蘇乳制品公司賠償內蒙古蒙牛乳業公司50萬元人民幣,停止使用帶有特侖蘇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在媒體上刊登相關聲明。
據悉,侵權方天津市特侖蘇乳制品銷售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08年,在其生產銷售的牛奶商品上使用“來自特侖蘇公司的問候”、“特侖蘇公司榮譽產品”、“特侖五谷”等字樣,商品銷售到北京、天津、重慶、山東、山西等多個省市,嚴重侵害了蒙牛乳業公司的權益。為此,蒙牛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天津特侖蘇公司停止侵害商標權,并賠償相應損失。
蒙牛乳業稱:蒙牛成立于1999年,2005年,蒙牛自主研發的特侖蘇牛奶上市,并向國家工商管理行政總局申請“特侖蘇”商標,2008年3月7日、2008年3月28日獲準注冊,均核定使用在牛奶、牛奶制品等商品上。2006年, “特侖蘇”品牌獲得IDF世界乳業大會的全場大獎,并多次被認定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經過多年推廣使用,“特侖蘇”已經成為一個馳名商標。
天津特侖蘇公司注冊并使用“特侖蘇”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在產品中突出使用“特侖蘇”商標,且在產品風格上“山寨”蒙牛“特侖蘇”,已經構成了侵犯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而法律是公正的、市場是公平的。最終,蒙牛乳業公司對天津特侖蘇公司的訴訟請求獲得了法院的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