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公廁被半拉卷簾門撞瞎左眼
環衛所疏于管理擔責近六成
張先生下班途中內急上公共廁所時,不慎被半拉的卷簾門門角撞瞎左眼,為此公共廁所的管理部門被告上了法庭。近日,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判決,浦東新區某鎮環衛所擔責近六成,賠償原告張先生8.4萬余元,扣除被告已支付原告的現金5000元,被告應賠償原告7.9萬余元。
2010年12月6日17時30分左右,在一家文具店工作的張先生,下班途中內急,路過平時經常使用的公廁解手。因工作人員將廁所的卷簾門拉下到半開狀態,底部三角鐵高度剛好與張先生頭部眼睛等高。因當時天色昏暗,公廁門口又無照明,張先生不慎眼睛撞在卷簾門三角鐵上受傷,醫院診斷為左眼球破裂,左眼失明。2011年12月,張先生訴至法院。
張先生認為,公廁管理方環衛所疏于管理致其受傷,要求判令環衛所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4.9萬余元,并保留后續治療費用的訴權。
法院認為,公共場所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事發時,因天色昏暗且無照明設施,被告工作人員將廁所卷簾門拉到半開啟狀態,造成安全隱患,致使原告左眼受傷,對此被告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