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方由朝) 6月17日,商南縣森林公安局對西安鐵路局供電段接觸網清油工區砍伐商南縣試馬鎮觀音堂村村民松樹一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西安鐵路局供電段接觸網清油工區交納1.4萬元的濫伐林木罰款。
據商南縣森林公安局試馬派出所李所長介紹,本案經他們調查取證,這次被砍伐的林木約4.12立方米,屬于一起濫伐林木案件。目前,西安鐵路局供電段接觸網清油工區,正按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在著手核對被砍伐樹的情況,向村民賠償,并向村民當面賠禮道歉。
砍樹人受到了處罰,被砍伐樹的群眾得到了一定的經濟補償,按說案件到此就算結案。可透過本案實質,卻有不少讓人值得深思的地方。
一是群眾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不夠。據觀音堂村村委會主任王先春事后了解,當時同村有人看到清油工區在砍伐自己的樹,可不知道依據法律,查看其是否辦好了采伐證,也不知道其未辦采伐證屬違法采伐,更不知道及時向森林公安報案,有效阻止其砍伐行為。由于群眾自己平時學法不夠,才出現了后來的不會用法現象。
二是行業的法律知識也有待增強。據李所長介紹,本起濫伐林木案立案后,清油工區并沒有認識到他們已違犯了《森林法》。就連清油工區上級一位部門負責人也認為,他們對《鐵路法》是比較熟悉的,但對其他法律法規還知知甚少。此次的違法,給他們敲響了警鐘,他們今后一定要多學習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依法保護自身利益,也才能保證自己少犯法少違法。
三是在第一時間報警報案,保護好現場也十分重要。李所長針對本案指出,森林公安派出所就在公路邊上,距當地群眾住處只有2公里多的路。本案發生后半個多月,群眾才給報案,這給他們立案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同時,也給群眾自身利益得到及時保護帶來影響。他希望以后出現類似問題,要及時報案。
村民樊桂娥、李發祥、宋桂蘭等人事后也告訴記者,本案給他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普法教育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