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身陷“家暴門”,家庭暴力又一次因名人效應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眼下,家暴事件屢見不鮮,家暴已成為受害者一個揮之不去的夢魘。如何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遏制和預防家庭暴力似乎一直是目前社會的“哥德巴赫猜想”……
“我成了家庭暴力方面的反面角色。我承諾,我一定會控制住自己,不要沖動,發生再大的事也要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如果我再動手就是法律(解決)了。這是我給公眾的承諾。”李陽說。
李陽在公眾面前給予了口頭承諾,是否是危機公關?履行諾言的監督效果有多大?公眾均不得而知,而現實中,更多普通家庭的家暴事件依然籠罩在一片陰影之中……
調查
陜西九成家暴是夫對妻施暴
家庭暴力行為是指由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內進行的暴力行為。包括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還有父母子女之間的暴力行為。為了更好保護受害人,省婦聯還將其向前向后延伸,有親密關系的雙方,如男女朋友、離異雙方之間的暴力行為也算在內。
“省婦聯根據投訴的情況統計,家庭暴力當中90%以上是丈夫對妻子實施的暴力,4%是對子女對老人實施的暴力,3.4%是家長對孩子實施的暴力,此外還有其他家庭成員間的暴力事件。受害者的主體是婦女兒童和老人。”陜西省婦聯權益部部長寧煥俠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
2011年8月31日早上7點左右,在西等駕坡租住的楊秋麗與丈夫吵架,爭吵持續近20分鐘后,做化驗工作的老公情緒激動,拿起一瓶疑似硫酸的液體潑向站在門口的她和12歲大的兒子。“要不是我護著孩子,孩子早燒得沒命了。”躺在病床上全身15%重度燒傷的楊秋麗痛苦的說到。“我不知道他心能這么毒,看娃不順眼就能下這么重的手。”楊秋麗是寶雞人,40歲左右,結婚十幾年來,由于丈夫常年出外打工,感情淡漠,經常發生爭吵,前些年丈夫不再給家里錢,暴力行為一直在升級,2005年楊秋麗因家暴跳樓導致骨折,2008年頸椎嚴重受傷,多次被打傷住院。
9月13日下午,在得到患者家屬及其本人的同意后,記者趕到西安市第九醫院,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楊秋麗。陰天的緣故,病房里特別的昏暗,楊秋麗70多歲的老父親和12歲的兒子陪在她身邊。
由于身體敷藥,躺在支架下面的楊秋麗側躺著,頭發已經剃掉,面部燒傷嚴重,左眼幾乎失明,額頭上敷著黃色的燙傷藥,整張臉是病態的黑色。情緒激動,聲音無力。“他老打我罵我,我身上痛,但是為了娃就都忍了,都是為了娃能有一個完整的家。”楊秋麗的眼淚一直在流,懂事的兒子在病床前拿著棉簽給媽媽擦淚,瘦小白凈的他胳膊上有燒傷的痕跡,整個采訪過程中他只說了一句話:“我媽媽眼睛怕光得很。”
據主治醫生肖厚安介紹:燒傷醫治花費較大,治療半個月花費近兩萬元。醫院正在為其欠費治療,后續治療費用依然較為昂貴,要痊愈還要進行三次手術,重度燒傷治療非常花錢,但患者家境較為貧窮。
國家級二級心理咨詢師鄭莉莉表示,用硫酸潑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是違犯法律的非常極端的暴力行為,其目的是要穩定家庭局勢,爭取自己在家庭中的權利或者想操縱這個家庭。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現象,全國婦聯調查顯示,我國30%的家庭都存在家庭暴力的現象,鄭莉莉表示:“具體在我們身邊,有多少家庭暴力現象發生,其實很多家庭不同程度的存在這個現象,但是像潑硫酸這種極端的暴力現象,或者是把孩子打死的惡性事件較為偶然,這和每個人所處的社會層次局域范圍有關系。”
寧煥俠提供的數據顯示,省婦聯機關一年受理的各類投訴大概在2000件到3000件之間,50%-60%是關于婚姻家庭問題的投訴。婚姻家庭投訴中,25%左右涉及到家庭暴力。投訴的家庭暴力中90%以上是輕微的。
干預
諸多嘗試難阻家暴發生
家住西安的馬某和丈夫自由戀愛多年后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但夫妻經常因為生活瑣事而發生爭吵,丈夫開始動手毆打馬某并且完全不避諱孩子,孩子因為此事逐漸變得性格憂郁,學習成績下降,馬某向法院提出離婚,丈夫這才慌忙道歉并寫下保證書,考慮到孩子還小,馬某一時心軟撤回了離婚訴訟,但不久后丈夫又忘記了當初的保證,在雙方爭吵時將馬某打成輕微傷……
和楊秋麗一樣,遭受家暴的婦女大多選擇為了孩子忍讓。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發生在家庭內部,如果不出來求助的話外人很難發現。“我們相信還有很多受害人沒來求助,沒報的可能有包容、忍讓或傳統觀念的影響,有的認為自己有能力處理此事,因人而異。大家一定要認識到家庭暴力有循環升級的特點,如果家庭暴力出現后不采取有效地措施進行干預,那么家庭暴力發生的頻率可能會越大,暴力的程度會升級。所以遇到這種事情,特別是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之后,要學會說不,千萬不能輕易的就過去了。”寧煥俠提醒說。
雖然家暴問題被納入法制化軌道和綜合治理的范疇當中。但家暴現實情況復雜多樣,在救助和解決問題辦法上仍然在探索,婦聯組織通過聯合省公安廳、民政廳、省高院等職能部門,做了一些嘗試。
目前,反對家庭暴力所能依據的法律條文分散在《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中,陜西省2002年出臺了地方性法規《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決議當中把家暴納入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婦聯等部門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推動出臺了多項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性措施。
省婦聯和省公安廳兩次聯合發文,把家庭暴力的報警投訴納入到基層派出所和110報警受理范圍,接警的登記為受害者取得證據給予了很大幫助;2008年省婦聯和省民政廳、市民政局在西安市救助站建立了“紅雨傘婦女之家”。主要作用是為受到暴力威脅的婦女臨時提供一個遮風擋雨的場所,避免暴力進一步的升級,現在全省10個市都設有“紅雨傘婦女之家”;2010年省高院在全省的21個基層法院推行家庭暴力人身保護令試點工作,受害一方在離婚當中或離婚之前為了確保人身安全可以自行來申請。
即便如此做了諸多嘗試,但由于家暴自身的特點及復雜的現實情況,“家丑不可外揚”和“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兩個傳統觀念制約著受害者和相關部門。一方面,遭受暴力侵害一方無法釋懷,甚至以暴制暴。另一方面,很多機關介入到家暴這個所謂的“家務事”當中也有無所適從的感覺。
探索
國內曾試點干預教育但無進展
寧煥俠介紹,“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護令”是我國引進國外的做法。這一司法保護措施在西方國家已有20多年的實踐探討,對受暴婦女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美國受家庭暴力威脅的婦女可以到法院申請保護令,法院在很短時間確認事實后會發出。“保護令”一般會禁止施暴者再次對受暴婦女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如規定丈夫在一定的時間內不準接觸妻子,或者規定丈夫在多少距離內不準接近妻子的住處;或者規定丈夫在多長時間之內不準帶槍等等。這種“保護令”的有效期一般為1至2年。
英國設立“家庭暴力注冊簿”,將虐待妻子的人統統記錄在案,以便警方和他們日后的結交的對象核實其過去的劣跡。這是英國政府推出的旨在幫助警方掌握家庭暴力犯罪情況,幫助新結識的伴侶認清對方的一項舉措。
相關研究顯示,家庭暴力是學習得來的,施暴者可能是家庭暴力的經歷者,他學會并習慣了用暴力的方式來處理家庭矛盾糾紛,他一方面需要法律制裁教育的,另一方面就像個病人一樣,需要得到治療。寧煥俠表示:“這種對施暴者進行干預的方法,我國在北京做過試點,西安還沒有,一方面是目前尚沒有掌握這種技術的團隊,另一方面法律也沒有相關規定,還存在一些空白。”
展望
反家暴法立法已進入準備階段
李陽最近坦然接受了媒體的采訪,他表示:“據說中國有60%的男人都有家暴傾向,這是已知數據。如果因我這個事能促進家庭暴力立法,也是個好事吧。”
這反映了一個現實,面對形式多樣、情況復雜的家庭暴力問題,分散的法律條文顯然已經無法滿足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立法需要。而且散見于不同的法律之中的法律條文,相互之間缺乏銜接,不成系統,可操作性不是很強,難以在審判實踐中被遵從。再加上近年來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引發的廣泛討論,以及國家的普法工作和新聞媒體的宣傳,群眾反家庭暴力意識提升很快。2011年7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反家庭暴力法納入預備立法項目,目前已經進入到最后的調查論證階段,全國婦聯將把調查結果反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行匯總,為最后的立法做準備。
“目前婦聯還面臨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婦女兒童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時,我們顯得特別的無助,親眼目睹過受暴婦女死亡但卻無能為力。”提到受害者一方的救助資金問題,寧煥俠表示了困惑。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一定是有第三方的責任,醫療保險、新農合的政策中都規定第三方造成的身體健康問題醫治時,不能報銷。所以遭受家暴的受害者難以得到醫療救助,如果要追究施暴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但實際上施暴者大多數要么判刑要么死亡,或者就是拿不出錢。民生工程救助最高是一萬元,社會上也沒有反家暴的資助基金。媒體也關注這個問題很多年來了,但我感覺效果不是很理想。
最后,寧煥俠表示:“像楊秋麗的治療費用問題,由于其家庭是寶雞農村的,負擔很重。婦聯雖然提供給他們母子兩萬元的救助款,但燒傷病人的花費很大,這也解決不了大問題。”來源: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