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廊坊6月25日電(宋敏濤 李新苓 周萍)河北省永清縣人民法院25日透露,一女子與戀人同居4年并多次為其流產,兩人分手后女子將男友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流產費”8萬元,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原告訴求。
據(jù)永清縣法院辦案人員介紹,甲某(男)與唐某(女)于2008年相戀并同居,4年來,因二人均沒有穩(wěn)定工作,唐某在男友甲某勸說下多次流產。后因甲某移情別戀導致二人分手,唐某感覺內心極不平衡,便要求甲某賠償自己流產損失費8萬元人民幣。甲某為擺脫唐某糾纏,順手寫下“欠唐某8萬元”的欠條。
原告唐某表示,自己多次為甲某流產,后又被甲某移情別戀,內心極不平衡。于是,才要求甲某賠償自己8萬元流產損失費。唐某稱,自己拿到欠條后,曾多次向甲某討要這筆8萬元“流產費”。甲某卻一直拒絕兌現(xiàn),于是將甲某告上法庭。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法院經審理認為,戀愛關系當事人沒有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即使當事人在戀愛關系期間發(fā)生某些行為,該行為也只能由社會道德體系去評價。“唐某要求的這8萬塊錢,于法無據(jù),不屬于民間借貸,只相當于變相的分手費。因此,法院依法駁回了唐某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