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遇車禍告司機索奶粉錢
手術時使用了麻醉藥等醫生不建議對新生兒進行母乳喂養
懷有9個月身孕的王女士騎電動自行車與小客車相撞,導致剖宮產。由于手術時使用了麻醉藥等,醫生不建議王女士對新生兒進行母乳喂養,因此王女士將客車司機告上了法庭,索要奶粉費。
上午平谷法院通報審理了此案。
2012年3月28日下午,王女士騎電動車在平谷區平薊路上行駛時與一輛小客車相撞,導致王女士受傷。后經交通支隊認定,小客車司機劉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王女士受傷時已懷孕9個月。在送往醫院后,經院方診斷,王女士因胎兒窘迫急診行剖宮產手術。當晚,王女士做了手術產下一子。
產后王女士又進行了兩次骨折復位手術,手術中使用了麻藥及消炎藥,手術后又進行了X片檢查,醫生不建議王女士對新生兒母乳喂養。
因此王女士將小客車司機劉某及劉某汽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包括7萬元奶粉錢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24萬余元。
“事故是我的全責,賠償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的我來賠。”對于原告的起訴,劉某當庭表示愿意賠償。
但是對于奶粉費,劉某及保險公司一直認為,無法母乳喂養是此次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奶粉損失的參與度無法確定。
因此,劉某和保險公司表示拒絕賠償。
庭前采訪
法制晚報(下稱FW):當時已經懷孕9個月,為什么還騎電動車出門,不覺得危險嗎?
王女士:出門辦點事兒,也沒有多遠,就騎著車了。
FW:當時你的車速是多少?
王女士:大概不到10公里每小時吧。
FW:現在給孩子喂食主要是以奶粉為主?
王女士:對,由于自己受到了驚嚇及藥物等影響,生完孩子后一直沒有母乳。
FW:孩子身體健康嗎?
王女士:還好吧,早產兒,現在孩子6個月大了,沒有什么毛病。(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