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討要“性福權”糾紛案,經法官調解,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2012年5月7日,原告譚某的丈夫張某在被告謝某家中蓋新房摔下致傷,謝某賠償張某醫藥費3276.15元。之后,原告譚某在與張某的性生活中,發現丈夫存在嚴重缺陷。經司法鑒定,張某性功能損害構成十級傷殘,且性功能損害與本次高處墜落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原告以討要“性福權”為由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考慮受害人受侵權程度、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經辦案法官調解,雙方同意賠償5000元并當庭支付。(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