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11點多鐘,泰興市新街鎮杏塘村發生悲情一幕。一名女子跳河自殺,17歲的繼子下河營救時也沉入河中,兩人不幸雙雙溺亡。母子倆被當地消防部門打撈上岸時還抱在一起,見此情形,當地村民唏噓不已,都說這個后媽比親媽還親。
事發 繼子跳河救后媽 沉入水中
目擊村民孔蘭介紹,當天上午,她在農田里干活,見到了小凱母子倆。兒子小凱走在前面,母親吳某跟在后面拉,兒子甩開媽媽向前跑。“兩個人糾纏了好一會,吳某嘴里說,你不聽話我就跳河啦,兒子好像沒聽見。這時吳某突然沖下河坡,跳入杏陸中溝。”
孔蘭大喊一聲,你媽媽跳河啦!小凱聽見后回過頭,一下子跳到河里了。 村民顧春芳也聽到了孔蘭的喊聲,趕忙跑到河邊,這時一個養鴨子的人正好路過,顧春芳立即將母子倆下河的位置指給他看,養鴨人毫不猶豫跳下河,潛水潛了好幾次,但一直沒有找到母子倆。
救援 抬上岸時母子倆抱在一起
母子落水的消息傳開后,路人和村民都趕到了河邊。一位村民介紹,杏陸中溝寬約15米,剛剛進行過疏浚,有3米多深。“不會游泳的人下去了就別想上來。”
接到報警后,泰興消防大隊出動11名消防官兵趕到現場。當地派出所找來一張大漁網,消防隊員張開網,沿著河岸搜尋。同時,消防隊員張希龍身穿救生衣下河搜救。兩個多小時后,張希龍才發現了沉入河底的母子倆。岸邊的村民們一起幫忙將母子倆撈出水面,一位村民說,“撈上來時兩人還抱在一起。”
親友:母子倆感情好,為瑣事起爭執
“我們整個村難找這樣的好人!”多位村民對跳河女子這樣評價。據介紹,吳某今年40歲,12年前嫁給葉某。葉某和前妻離婚后有一個孩子小凱,吳某上門時,小凱才5歲。后來,吳某一直沒有生育。
“雖然是后媽,但小吳對這個兒子比親媽還親。”村上82歲的陳太婆介紹,“小凱上初中時,她在外面打工,今天買雞,明天買骨頭,換著花樣給兒子吃。”小凱今年17歲,在武漢一所民辦學校上學,對媽媽也很好,農忙的時候幫著媽媽收油菜、拉板車。
小凱家的一位長輩介紹,“當天上午,小凱要去武漢上學,想讓媽媽送,但家中農活就吳某一個人忙,她讓小凱找爸爸送。”就是為這么點事兩人起了爭執。
爭議
小凱的行為
是否屬于見義勇為?
昨晚,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泰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金冬林,金冬林介紹,根據相關標準,小凱跳河救后媽的行為不符合見義勇為的標準。
金冬林說,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小凱和后媽屬于母子關系,母親落水,兒子有義務有責任跳河相救,并且小凱已經17歲,有一定的行為能力。
江蘇濟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常國進認為,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見義勇為的構成要件中有“他人”,但“他人”的概念沒有明確,所以不應該將親屬排除在外。江蘇省已經表彰的見義勇為行為中,也有保護自家財產被認定為見義勇為的案例。常國進建議將奮不顧身救自己親人的行為列為見義勇為。(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