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對違停車輛貼罰單拍照后,又將罰單撕下,媒體曝光的武漢交警此般行為被質疑“釣魚執法”“為錢執法”,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2日,由武漢市治庸問責辦主辦的電視問政首場節目中,一段短片曝光武漢市幾位身穿交警制服人員,在市區執法時先將處罰單貼到違停車輛上,后手持相機進行取證拍照。拍照結束后,交警竟把處罰單撕下帶走。車主反映不知道違規,也不知道違規行為已經被交警罰款。
今年4月,武漢也曾曝出交警協管員“先貼后撕”。舉報人吳先生從未看到車上有罰單,卻屢次查到違章記錄。通過查閱小區監控,吳先生驚奇發現,一名執勤交管協警,圍著一輛銀色轎車轉了一圈后,行至轎車車頭前,先是拿出攝像機取證,邊走邊看取證視頻行至轎車前,從轎車前擋風玻璃上,撕下一張罰單揣進口袋離去。為此,他懷疑協警“釣魚執法”“為錢執法”。
武漢市社科院研究員黃紅云教授認為,“為錢執法”的交警可能是少數,但影響很惡劣。她說,罰款是管理手段中的最下策,而交警貼了罰單之后拿走,實際上是設置了陷阱,剝奪了被罰款人的知情權,又將被罰款人拖到第二次違規的“陷阱”中,“城市違規的混亂,是不是也有交警的一份?”
對此,武漢市公安交管局局長李順年說,交警貼罰單后撕走,可能只是圖簡單和方便,但確實有民警存在作風問題。此類不規范執法行為將影響執法公正性,交管部門作為執法部門,應該更多體現服務職能。他表示,今后將加強執法理念教育,舉一反三,加強整改。
交警貼罰單后撕毀,其背后是否與物質考核相掛鉤?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說,今年武漢市委、市政府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時,明確“不許向任何執法單位下達罰沒指標”。他表示,武漢市紀委將對此進行調查了解,依法依規對此問題進行處理。(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