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后半年,王坤開始到西安某國企上班。效益好的時候,月工資可拿到四千多,但他總感覺“錢不夠花”。正是這時候,王坤開始嘗試給別人“辦事”賺點中介費。
王坤自稱“我以前一直真心給人辦事”,比如曾通過關系將朋友的弟弟安排到西安市某執法局當城管,事后對方付給他3萬元“疏通費”。有三個大學生考研分數差一點,經王坤操作,三人均如愿讀研。事后三人共付“疏通費”8萬元。還有一個朋友的妹妹想去西安東郊某中學當實習老師,事后王坤也收了對方3萬元。
7月6日,在城固縣看守所,在押的王坤對華商報記者承認:2011年給岳家父子承諾可以在高速公路部門安排就業,開始并不是騙局。后來之所以沒辦成,“是因為發生一些不可言說的變故”,至于什么變故,王絕口不提。
王坤承認,自己的確認識領導,能在高速公路安排就業,但“副廳長張勝利”是自己臨時導演的。
為應付眾人追問,王坤不惜偽造陜西省高速集團公司印章、勞動合同和報到證等假文書拖延時間。再后來,王坤還給了岳家父子一個電話號碼,稱這個號碼是“張副廳長”的號碼,讓岳家父子直接聯系。
受不了眾人的再三催促,岳家父子試著給“張副廳長”打電話,結果每次對方都掛斷電話,然后發短信稱“正在開會”,或者回復說“不方便接電話,事情正在辦理,耐心等待”。王坤說,這個號碼就裝在自己手機中。有時短信應付,有時會找人扮演“張副廳長”和對方通話。
2013年3月底,老岳準備報警。報警前,老岳到西安給王坤下了最后通牒——事情不辦了,把錢退回來兩清。老岳在西安等了28天,王坤只退了4萬元,至于其他錢,“都已經送出去辦事了”。
4月底,大強最后一次和王坤面談,說家長們準備報警。王坤不在乎地說:報就報吧,反正出了事情有領導扛著。
4月24日,老岳代表眾家長向城固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警。5月5日,城固警方在西安將王坤抓獲。讓警察意外的是,王坤除了包里一千余元現金外,身上兩張銀行卡里的現金不到200元。
關于“疏通費”去向,王坤支支吾吾、模棱兩可:一會兒說還自己的欠賬了,一會兒又說賭博輸掉了。王坤對華商報記者說,他共計從大強手中收到銀行轉賬146萬元,其中41萬元退給了大強,其余款項分別被自己還賬、賭博和用于日常開銷。但大強否認曾收到了王坤還回來的41萬。
王坤說,警察抓他時,他正在通過關系幫一個人辦“醫療衛生機構許可證”,剛收了對方13萬元“疏通費”。(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