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株洲市“優環境、提效能、促升級”專項活動辦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破壞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
1 學校違規發放700萬補貼
2010年1月-2013年2月,株洲廣播電視大學除給干部職工正常發放工資、津補貼、統一年終獎外,采取制作虛假名單的方式,違規發放“勞務費”等684.72萬元。
【處理】 株洲市紀委決定給予該校原校長、黨委書記王小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資金予以收繳,上繳財政。
2 鎮長違規操辦升學宴
2013年8月26日,茶陵縣潞水鎮鎮長彭志兵采取打電話、發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范圍請客,為女兒先后兩次操辦升學宴,收受禮金21.1萬元。
【處理】 茶陵縣紀委決定給予彭志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還部分禮金。
3 黨委委員工作時間飲酒
2013年12月18日,攸縣淥田鎮黨委委員何重明工作時間飲酒、上班時間在酒店睡覺,被暗訪組現場發現。
【處理】攸縣縣委決定免去何重明淥田鎮黨委宣傳委員職務,調離原單位,并在全縣通報,攸縣紀委決定給予何重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炎陵縣工商局亂收費
2010年,炎陵縣工商局消保科執法人員李桂酃、林友華和消保科財務人員曾根梅,對10家違規經營的食品經營戶罰款,共計43000元。均未直接給當事人開具罰沒收入票據,未按規定做行政處罰案件案卷,大部分當事人所交罰款無據可查。其中9家經營戶的處罰未按法定程序立案調查,而是以無照經營名義,制作虛假案卷,開具合法繳款書。
【處理】 2013年8月,炎陵縣作風辦將縣工商局亂收費問題向全縣通報,責令縣工商局做出深刻檢討,如數退還所收錢款。縣工商局給予上述3人行政警告處分。
5 安監副局長與服務對象打牌
2013年6月9日晚,荷塘區安監局副局長熊軍與賀某等3名非煤礦山老板(區安監局監管單位)玩牌局,輸贏上萬元。
【處理】 荷塘區紀委給予熊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 村干部侵占集體財產
2009年起,株洲縣淥口鎮淥口村村支部書記劉曉年、副書記張桂云、村主任甘永高、委員彭水林從該村土地補償款中以各種名義3次私分村集體財產7萬元,每人得1.75萬元,構成職務侵占錯誤。
【處理】 淥口鎮黨委決定,給予張桂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劉曉年、甘永高、彭水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 站長上班時間開公車洗足浴
2013年12月2日,攸縣暗訪組現場查獲,縣交通局道路管理所酒埠江交管站站長陳凱上班時間違規駕駛公車,到縣城某足浴場所洗腳。
【處理】 攸縣交通局黨組研究決定,免去陳凱酒埠江交管站站長職務,并調離酒埠江交管站。
8 民警粗暴執法案
2013年6月28日,茶陵縣湖口鎮小潭村李某因交通事故與同村陳某發生矛盾后報警,湖口派出所民警龍琪與龍高翔在調解過程中,陳某認為龍琪偏袒對方,情緒激動,雙方發生爭執并扭打,造成陳某輕微傷。
【處理】 茶陵縣公安局責令龍琪賠償陳某醫藥費等共計7000元,并當面向陳某賠禮道歉。同時對龍琪作出在全局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400元的處理。
廳局連線
8廳局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我省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把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方面作為整治的重點。
【省工商局】
在服務窗口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舉措,對群眾反映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建立審批時限“倒逼”責任機制,出臺《便民利民十項措施》。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開通湖南企業登記網,優化網上登記、年檢等網上辦事系統。
【省衛生廳】
在各省部直醫療機構增開了掛號、咨詢窗口,增設便民、簡易門診;省兒童醫院、省婦幼保健院等醫療單位統一要求本院職工將個人車輛停在院外,把院內車位全部留給就診人員;省人民醫院推出“五個當天”的服務承諾,即讓患者當天看上病、當天做檢查、當天發報告、當天看完病、當天能住院。
【省地稅局】
出臺九項便民新舉措。擬將審批類事項精簡為17項,擬將104種涉稅資料合并精簡為39種;推出12項“免填單”服務,進一步簡化辦事手續。
【省交通廳】
對交通系統“三亂”行為,組織明察暗訪2次。2013年前3季度,共接投訴舉報電話33起,處理涉嫌公路“三亂”案件16起。
【省教育廳】
加強收費檢查、規范辦學行為、出臺工作人員“十條禁令”、建設陽光服務平臺等工作,已出臺改進機關作風、直接服務群眾的文件6個,措施30條。
【省林業廳】
開展“十百千萬”自選動作。“十”:即解決黨員干部在廉潔從政、聯系群眾等十個方面的現實問題;“百”:即重點扶持100家林產示范企業和國有林場;“千”:即重點聯系1000家林產合作社;“萬”:即重點服務10000家林業種植農戶。
【省國土資源廳】
開展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工作,嚴厲查處國土系統違法違規行為,在全省國土系統通報10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例。
【省住建廳】
推行房屋征拆“十公開”制度;開展全省質量安全季度性集中督查,檢查項目106個,發現整改隱患798處;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建筑工地6256個,查處重大隱患1250處,責令414個工地停工。
湘潭連線
湘潭市紀委通報3起大案要案
國土腐敗牽扯百人涉及“五宗罪”
反腐糾風·湘潭數據
2013年,湘潭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210件212人,黨紀政紀處分283人(含遺留案件),其中縣處級24人。共移送司法機關35人,其中縣處級6人。
企業破產改制,廠長大肆斂財,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修路征地拆遷,征拆人員里應外合,弄虛作假; 房地產開發和工程承包,國土干部與開發商、承包商相互勾結,大發橫財……
1月6日,湘潭市紀委通報了3起大案要案。
廠長借企業破產改制斂財
原湘潭紡織印染廠(簡稱湘紡)曾是我省最大的紡織印染企業,因連年虧損,1998年8月正式宣告破產改制。
然而,時任湘紡黨委書記、廠長,湘紡改制籌備組組長馮曉力等借破產改制之機,非法占有、違規處置國有資產,非法占有、挪用、處置集體資產,大肆斂財,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
為查辦此案,湘潭市成立了百余人組成的原湘紡改制維穩清核工作小組,歷時9個多月,分赴北京、上海、廣東、河南、江西、浙江、貴州等地,走訪原湘紡職工、當事人、知情人及專家等2000余人次,查明違紀違法金額3866萬元,查處違紀違法30余人。
其中,馮曉力套取原湘紡改制籌備組工程款共計80萬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4萬元。2013年6月,馮曉力被湘潭市岳塘區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征拆腐敗,追繳925萬
湘潭市建設北路延長線拓改工程是湘潭市重點工程,2011年8月開工建設,2012年9月竣工通車。
在前期的征地拆遷中,時任湘潭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處黨總支書記、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崔少華(副處級)等人利用負責征拆事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內外勾結,貪污受賄,弄虛作假;違規挪用,大肆騙取拆遷資金,損害群眾利益。
建設北路延長線征地拆遷系列腐敗案,共有45人被查處。其中,黨政紀立案18人(縣處級干部2人),司法機關立案27人,追繳違紀違法金額925萬余元。
國土腐敗涉及 “五宗罪”
湘潭市國土部門一些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房地產商和工程承包商等相互勾結,違法違規倒賣土地、審批項目、承包工程,大發橫財。
經查明,湘潭市國土系統系列案件中涉嫌違紀違法的人員達105人,其中20多人涉嫌重大違紀違法、70多人涉嫌行賄。黨政紀立案11人,其中湘潭縣國土局原局長、湘潭市國土局原工會主席何久均等7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
湘潭市紀委將該市國土腐敗歸結為“五宗罪”: 踐踏法紀,以權謀利,違法違規倒賣土地;行賄受賄,違規操作,權錢交易活動猖獗;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項目審批亂象叢生;官商勾結,執法違法,暗箱操作,大肆貪污;私設小金庫,虛開套取,財務管理混亂。
■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 劉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