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糧油生意的徐先生委托一公司運送400箱食用油,沒想到途中貨車起火,食用油全部被燒毀。徐先生將北京金賽程商貿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9萬元。昨天下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運輸合同糾紛案。
昨天,原被告均由律師出庭。原告訴稱,2012年11月30日,徐先生雇請被告為其運送400箱食用油。當天上午9點,被告的貨車拉著食用油由南向北行駛至東五環平房橋至七棵樹路段時,貨車車廂內突然燃起大火,價值9萬元的食用油全部燒毀。
法庭上,被告辯稱雙方不存在運輸合同關系、買賣關系、勞務關系,也不存在任何糾紛。金賽程律師稱,出事車輛是公司的掛靠車輛,車主是姜某,損失應由姜某承擔。另外,此次車輛起火并沒經消防部門對事故進行認定,無法確認實際責任人,也無法確定該次事故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再加上此次運輸的食用油屬易燃易爆物品,原告應為其上相關保險。
原被告雙方在庭上互相舉證質證。因被告不接受調解,該案暫時休庭。(記者張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