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繼全曾經全程參與這起醫患糾紛處理。在他的記憶中,到目前為止,劉君曾經到過醫院6次。尹繼全說,曾主動約過劉君2次,劉君來找過醫院4次。“我們也想盡快解決矛盾糾紛。”
“兩年來,我既要工作,又要給孩子治病,與院方溝通成本高。”劉君說,他們抱著孩子,輾轉濟南、北京、上海等地求醫,已花費數十萬元,身心疲憊,精神和經濟壓力都很大,醫院卻從來沒有探望過孩子。
臨朐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許孝新承認:“自從轉院之后,我們沒見過小孩,到底是什么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這兩年,雙方也多次面談,并保持電話溝通。但是,每次都不歡而散。“談崩后,有時候我越想越氣,恨不得和他們拼命。但是,我強忍住了,除了說過一些難聽話,還算理性。”劉君說。
多次溝通,醫院仍堅持自己的調查結論:經過醫院自查、分析,產二科處理得當、合理,不存在處置不當等問題;診療過程無過失,不應當承擔責任;建議通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等途徑,由專業機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出具權威性結論,然后再進行處置。“如果權威結論出來,是醫院的責任,我們會按照規定進行賠償。”尹繼全說。
雙方訴求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