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名人題跋是近些年較多見的書畫造假伎倆。有的作偽者竟大膽到讓被作偽的署名者(多數是已年邁的名家)在偽作上題跋——讓當局名家本人指假為真的地步。以書畫鑒定學原理論,題跋屬“非作品構成要素”范疇,它本不(應該)是書畫鑒定的主要依據或稱重要依據。話說回來,如果大家彼此的認識都正確,那也就不存在此處這個話題了。
三、更名克隆
我們知道,凡是克隆性質的書畫作偽,均客觀存在著母、子本問題。見多識廣的收藏鑒定者發現母本的機率相對大一些,一旦某件偽作的母本被找到了,那么揭偽舉證就具說服力。也正因為如此,作偽者便會千方百計地讓母本更隱蔽,“更名克隆”手法因此就“應運而生”。
所謂“更名克隆”,即作偽者先選擇某特殊類型的某名家原作或影印件進行“絕對克隆”或“相對克隆”操作,待施制到偽作題款步驟,便有意將子本的署名同母本的作成“張冠李戴”狀態,且偽題款的字體一般會根據署名名家的具體情況作些變動。通俗表述的“更名克隆”是:仿的明明是張三的作品,故意說是李四畫的。
隨著我國“文革”時期創作的美術作品近些年在收藏界的持續升溫,市面上便頻頻出現“更名克隆”類型的偽作。此件題為《申請入黨》的人物畫真跡在藝術市場中就先后出現過多種“版本”,有署名“楊之光”,也有署名“華三川”、“李震堅”等。一件署名“華三川”的疑偽畫作,入拍在南方某拍賣行2006年春季拍賣會,尺寸縱135厘米,橫66厘米,畫上除以隸書字體署“入黨申請”標題外,還寫有“歲在乙卯(1975年)夏月華三川畫”這些字,其實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申請入黨》的真實作者是河北省畫家梁巖,原作創作于1973年,曾公開出版過無數次,當時出版物皆未標示畫作的尺寸。
當今以“更名克隆”方式造假的名家偽作非但多,有些仿品還被做成和母本的畫面圖呈左右相反(利用投影儀器造假)的模樣,據稱這樣母本還會更隱蔽一些。
四、挖款+添筆
傳統書畫造假早就有“挖款”這一招術,通常是一件小名家真跡作品題款中的作者名、號文字被作偽者挖去、再填補入某大名家名、號文字,這樣客觀上的小名家作品就被冒充成大名家作品了。“添筆”作偽,也是從古至今皆流行的書畫局部作偽方式,一般都是造假者或經營人出于“利”的考慮,在一件原本系某書畫名家親筆作品中,有意添加入少部分“偽”的筆墨。近些年書畫造假“技藝”普遍提高了,“挖款”也好,“添筆”也罷,它們各自的操作界線漸漸在拓展延伸,還時有二者作“并施”的舉動。
五、書畫疑偽成品+出版
有道是“書山有路勤為徑”,說明自古以來,書在人們的心目中就不僅僅只是“真實”的代稱,而是帶有“崇高”的意味。難道不是嗎?凡書中所正面論述的事或物,每每被世人視作是思維與行為的“標榜”與“準則”。有誰想過,近幾年書在藝術品收藏圈中卻不“圣潔”了,它時常在扮演“誤人”的角色。
書與書畫偽作有“染”,我總結緣自于以下這三個方面:一是近些年藝術與圖書市場較為繁榮,各出版機構出版的各類型名家書籍數量極多、出版周期偏短,有關名家書籍的編輯者絕大多數并不擅于鑒定書畫且社會上的書畫識偽總體實力較弱,面對著書畫造假水平越來越高的現實局面,這無形中造成了一種可能,書籍出版得越多,書畫贗品“混編”的可能性就越大;二是我國已步入市場經濟時代,不少出版社與書畫經營商是為“經濟利益”(無視社會影響)而合作出書。這讓有意出版書畫偽作顯得輕而易舉;三是有些不法商人為達到售假目的,公然偽造相關的出版物或是因某偽作仿得與印在某書籍中的母本較相似就“謊稱出版”,與經濟活動中的欺詐屬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