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書畫拍賣會上雇“托兒”炒作的現象層出不窮,這已是圈內人人皆知的事實。一些拍賣公司與某些畫家或作品所有者串通,引得天真的收藏者盲目跟進,落入圈套,付出金錢、感情卻只買回一個美麗的謊言。故宮博物院書畫鑒定專家楊丹霞就此現象的成因予以剖析,深入淺出,切中肯綮,對于書畫愛好者、收藏者來說,頗具啟示意義和參考價值。
拍賣公司偽作成交的原因非常復雜。因為作品一旦成交了,那就是雙方買賣認可的一個事實。這個事實就是一個客觀存在,不管你一個旁觀者覺得多么奇怪或不可思議。
假貨交易的成功既然是雙方的事,所以,談原因,也得從雙方面即拍賣行、買家來談。
首先說說拍賣行。
每個拍賣行都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流程。比如說拍賣行既然能有一定的力量征集,當然也就有一定的鑒定能力。有一些拍賣行,尤其年份比較久、名氣比較大的拍賣行,他們更看重自己聘請的,或者是公司自有的一些鑒定人士的意見。
對于公司之外的人的意見,包括專家的意見,不是完全不聽,而是有選擇地聽取和接受,因為有時他們認為專家眼光太嚴。
確實是,因為許多專家是博物館背景,看東西往往是本著為博物館收購、為國庫把關的心態和標準來進行的,那怎么可以放松尺度呢?就拿書畫舉例,如果征集到的每件作品都依從專家的鑒定意見,買家倒是高興了,真假在最大程度上有了保障,但那樣拍賣行很有可能兩三年才能拍一場,拍賣行養那么多人,拿什么開工資啊?
好多新進場的買家不明白,拍賣行不是博物館,沒有給你只提供真東西的責任和義務。
再說,只要真的,別的一概不要,那賣家或是“倒家”可等不了,賣家、“倒家”就不高興了。現在是賣方市場,誰手里有“好東西”誰就牛,就可以和拍賣行講條件,別人一般的貨要收接近20%的費用,你就可以談到8%甚至更低的優惠條件。
得罪賣家的事,是任何一家拍賣行都不會去做的。為了留住“好東西”,為了不讓“好東西”跑到別家去,把真假的尺度放寬一些,這就是很平常的事了。
對于那些不同意見,有的拍賣行工作人員不太愛聽,有時還嘲諷與他們意見不同的人為“槍手”。因為不同意見的出現,總是為東西的成交、價格以及買家的最終付款帶來隱憂,這也是許多專家不愿在拍賣預展上露面或不明確表態的原因,因為這是人家的生意,太直白、太學術的表態被認為是不合時宜、討人嫌的。
拍賣行并不全都是知假賣假,有的時候是拍賣行業的特殊性決定的,不可能會有太多的時間讓他去仔細、深入地研究,何況內地的拍賣業才開展幾年。我研究中國書畫27年了,和那些德高望重的老專家相比,也只不過算是剛入門,你能苛求一個從業僅僅數年的業務經理對所有的書畫家的風格面貌都精確掌握嗎?
對于任何一個業務經理而言,時間緊、任務重是永恒的難題。所以,在這種特殊性的局限下出現假貨也是有客觀原因的,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寬以待人”也是必要的,只是別忘了還有個“嚴于律己”。這個“嚴”是收藏家購藏拍品應時刻銘記的,否則,買假貨就是再自然、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致使假貨上拍、成交的是“買賣眼”的存在和經濟效益的驅動的原因。
什么叫“買賣眼”?就是看這東西有沒有“賣相”或是雖然“賣相”一般但價格很低,而不太關注東西真假、對錯。
有些假貨寫得、畫得比真跡還討人歡心,就像以前有人拿著仿造啟功先生的書法,到啟先生家去請他看,啟先生打趣說:“您這件挺好,比我寫的好多了!”就是屬于偽但有“賣相”這一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