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索要“賠償”,丹鳳縣蔡川鎮數名村民采取不法手段破壞他方生產經營,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2009年4月18日,丹鳳縣公安局庾嶺派出所接到轄區辰州礦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報案:蔡洼村村民柯某某、袁某某等人在其公司的蔡洼村虎狼溝口礦洞前以斷電的形式阻止工人開采作業。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勸止,柯某某等人離開現場。隨后派出所就此案做了調查,原來:2004年以來,柯某某和袁某某等三人合股在蔡洼虎狼溝口非法開采銻礦。2007年,陜西省辰州礦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丹鳳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來到丹鳳蔡川進行銻礦開采,是蔡川礦區唯一取得合法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公司,其所屬探、采范圍包含了在蔡洼村虎狼溝口所有民采坑口的區域。2009年4月18日,柯某某等人以辰州公司開礦打透其民采礦洞致使其無法開采為由,組織親友在虎狼溝口辰州公司的礦坑口阻止工人下井作業,并向礦產公司索要巨額賠償。公安機關就雙方糾紛問題讓其通過合法渠道解決,但柯某某等人自知無理難勝,繼續采取斷電、圍堵等手段阻止礦產公司工人下井作業,導致礦產公司先后停工計一百多天。2010年1月8日,柯某某等人又在辰州公司出渣漏斗前搭建帳篷,由他們家中年邁的父母們日夜輪流住在帳篷看守,長期阻止辰州公司施工。對此,有關部門多次對他們的非法行為進行勸止,均無效果。柯某某等人這種非法行為不僅破壞了礦產公司的正常經營行為,而且影響了全縣的良好投資環境,丹鳳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2010年5月10日,丹鳳縣公檢法、國土源局、礦產辦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他們搭建在礦口的帳篷依法進行了強制拆除,將長期駐守帳篷的袁某、柯某等五人強行帶離拆除現場,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對這五人以破壞生產經營罪依法刑事拘留。日前,經丹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這五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進一步查處之中。(丹鳳公安局 田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