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郭 斌)今年以來,市城管監察支隊努力探索違法建設管控新思路,加大監管力度,把控制違法建設發生率擺到首要位置,制定措施,嚴格落實,效果顯著,市管區域違法建設的發生率明顯下降。截至9月底,共計監管各類建設項目51處,其中有合法手續正常監管的34處,違法情節輕微、經制止后整改補辦規劃審批手續的2處,立案查處15處,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停工及拆除40余次,拆除面積3000余平方米。
一是建立了違法建設防控工作責任制。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巡查監管工作機制,將管理區域劃分成片區,每個片區都安排有責任人員,具體負責違法建設的發現、制止、查處、上報等工作,實行“日巡查、日發現、日報告”及“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的工作制度。督查人員不定時、不定期在管理區域內進行檢查核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出現疏漏及時補救,嚴重失職則追究責任,確保了違法建設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
二是建立了建設工程日常監管工作臺賬。每月填寫《建設工程監管情況登記表》及《違法建設處理情況登記表》,對所有建設項目跟蹤檢查,動態監管,合法建設有“一書兩證”,違法建設有取證資料及執法案卷,做到了建設工程底子清、情況明、資料全。
三是建立了違法建設矛盾化解機制。立足于早發現、早制止,當發現違法建設行為人挖地基,向現場堆放砂石等物料時,就向當事人進行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告知其待手續完善后方可動工建設,打消其跟風建設、突擊搶建的念頭。同時,及時了解當事人的思想動態,耐心聽取當事人的合理訴求,積極引導其嚴格按照規劃內容進行建設,力爭減少當事人的損失,將矛盾化小。
四是建立了違法建設督查考核機制。實行日檢查、周反饋、月兌現的督查考核獎懲機制,建立了執法人員“點”上執勤、大隊中隊“線”上巡查、支隊領導及督查人員“面”上督查的三級監管體制,采取大隊自查、支隊督查、社會各界共同監督等層級督查考核方式,保證了違法建設管控工作良性運轉,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