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有規則,可CBA自有另外一種規則——主場。大家已經可以接受一些不太過分的“主場哨”,但終有忍無可忍的時候,昨天的麥蒂就是如此。
八一隊一次進攻打了28秒,投中三分球,從領先3分到6分,雖不敢說勝負已定,但至少斷絕了青島隊反擊的希望。人不怕輸,怕的是絕望,這就是青島隊憤而退場,麥蒂拒絕再回到賽場的原因。
籃協習慣于把此類事件稱為失誤,但實際上這些都算得上事故。CBA缺乏對場上誤判、走表事件的準確定義,混淆了事件的輕重緩急。對于此類直接影響比賽勝負的判罰,應該稱為事故,需要問責和調查起因。
這些年行走各個CBA賽場,見過教練歇斯底里怒吼不公,見過球員埋頭垂淚,也有人冷笑以對。規則混亂讓陰謀家得利,當權者尋租,努力者挫敗。總有各種賭球、假球傳聞,卻未知“看不見的手”到底從哪里伸出,有些無辜的人背上罵名和不白之冤。
有些裁判的名字和某些特定的球隊一直緊密聯系在一起,甚至連該隊球員看到這個裁判都會信心倍增。裁判安排這種事,顯然只有“上面”才能做到。
CBA走到18歲了,卻長成了一個無視規則的“叛逆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