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環境質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市容秩序,全面完成“創國衛”工作任務,營造干凈、整潔、安全、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區政府決定,對中心城區燒烤經營行為進行規范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區范圍內,取締一切未經允許擅自在露天經營燒烤的行為。城區所有路段、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及住宅區周邊,禁止從事露天燒烤經營。
二、凡在本公告發布前已經從事露天燒烤經營的,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自行將設施設備遷入店內經營,并按照環保要求,做好油煙污染防治措施,逾期不按規定搬遷的,由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并取締。
三、本著規范燒烤市場秩序和解決經營場所的目的,區政府計劃,在不影響周邊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在中心城區適當布局部分集中臨時燒烤場所,城區內所有露天燒烤統一進集中區域從事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四、凡自愿進入集中區域從事燒烤經營的,請于4月15日至5月1日內,到商州區商務局市場辦登記報名。對已從事店內燒烤經營的個人自愿進入市場經營的,將給予適當優惠;以前在露天擅自從事燒烤經營的,根據實際情況收取適當管理費用,統一登記備案管理。
五、從5月1日起,凡在中心城區范圍內繼續擅自從事露天燒烤者,將由商州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取締。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商州區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