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郭騎兵 代緒剛)近日,商南縣工商局接到一名汪女士的投訴,稱其因家中辦喜事,在菜市場一家雞魚店,花300元買了10只白條雞,帶回家后發現雞肉有腐敗的味道。于是,她找到雞魚店要求老板退貨,卻遭到拒絕。全家人都忙著辦喜事,卻被這件事搞得很是鬧心,因此請求工商部門調解處理。
接到投訴后,商南縣工商局立即指派城關工商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查發現,汪女士買雞的雞魚店所宰殺的白條雞均未進行冷凍處理,并且店內也沒有冰柜等設施,極易造成肉類腐敗變質。在工商人員的耐心調解下,汪女士與雞魚店達成了和解,由雞魚店賠償汪女士損失。得到賠償的王女士高興地說:“多虧了工商工作人員,要不然得多鬧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