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王炳鋒)柞水縣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充分發揮財政扶貧資金在脫貧攻堅中的引導保障作用,為脫貧攻堅奠定了堅實基礎。
完善工作機制,規范管理到位。針對扶貧資金審計暴露出的問題,深刻反思、舉一反三,修訂完善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政扶貧項目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規范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辦法。開展了鎮辦財政、扶貧干部和駐村“四支隊伍”等扶貧資金項目管理使用專題培訓,印發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政策匯編》7萬余冊,實現了政策宣傳全覆蓋,為保障資金安全、提高資金效益奠定了基礎。
堅持問題導向,整改落實到位。針對中省審計反饋問題,嚴格按照“資金一筆一筆審核”“扶貧資金零差錯”和“八有”要求,找準癥結、逐條整改,認真履行好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審計監督檢查,管好用好每一筆資金,切實做到了整改一項、銷號一項。聚焦扶貧政策執行、扶貧項目實施、扶貧資金落實“三大領域”,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扶貧審計反饋的突出問題找準查實,確保說而不做、整而不改、前改后犯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聚焦過程監管,資金使用到位。按照“誰管項目、誰用資金、誰負主責”的原則,明確了部門及村級班子監管職責和報賬程序,完成一批、報賬一批、兌付一批;建立了全過程、全方位、公開透明、網格化的扶貧資金項目監管機制,推行扶貧資金安排使用公開、公示公告制,形成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群眾參與、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截至目前,2018年度中省市下達柞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出完成進度達95%。
加強項目管理,扶貧成效到位。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制定了《脫貧攻堅產業發展規劃》《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產業發展規劃》等規劃,認真推行縣、鎮、村“三級”項目公示制,主動接受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持落實扶貧項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四制”規定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縣上定期深入項目現場進行督查、審查,確保了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