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基金經理深陷圇圄 李旭利獲刑罰最高
在2102年,對于資本市場“出來混,總還還的”另一著名人物是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
其“老鼠倉”案開庭審理結束逾5個月后,法院在11月23日作出宣判,判決李旭利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至此,李旭利成為國內基金業領刑第三人,也是目前因老鼠倉被判刑罰最高的基金經理。
去年以來,被判刑的基金經理已有兩位,分別是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許春茂和原長城基金公司韓剛,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韓剛為基金經理老鼠倉獲刑第一人。
2011年11月29日證監會通報顯示,李旭利在2009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和賣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
但據報道,李旭利已于12月初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刑事上訴狀。其上訴理由主要是認為法院一審判決基于推理,缺乏證據。
上訴方認為檢察機關并沒有提供李旭利授權的下單證明,因而存在判決證據不足問題。其次,李智君能否做到確保股價不跌的前提下反復操作。上訴方認為李智君不能做到這一點,并且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因此李智君沒有操作并不能否定其是為了提高交易量而買入股票的動機。
李旭利咸魚翻身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目前尚不得而知。京華時報刊登評論文章認為,盡管各家涉案的基金公司都將“老鼠倉”事件定性為“個人問題”,并且也只有相關個人受到了處罰,但監管部門對基金公司網開一面的監管方式顯然值得商榷。至少,基金“老鼠倉”的產生,反映出相關基金公司的內控機制與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基金公司不能完全撇清干系。
國內首例分析師"搶帽子"案 海通葉志剛遭女友舉報東窗事發
2012年2月,國內第一起證券公司行業分析師“搶帽子”操縱案件當事人被查處。據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披露,已查處海通證券時任機械行業首席分析師葉志剛“搶帽子”操縱市場案。
經查,葉志剛于2006年1月進入海通證券研究所工作,2008年4月被聘為海通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五級,職責是從事機械行業研究,撰寫研究報告。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在海通證券研究所將葉志剛所撰寫的研究報告發送客戶前,葉志剛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劉某、任某某賬戶,多次買入研究報告所推薦的廈工股份、中聯重科、華儀電氣、云內動力等多只股票,并在研究報告發送后賣出股票,從中獲利。
據京華時報報道,事實上,早在2009年8月就傳出,時任海通證券研究所機械行業首席分析師葉志剛因涉嫌違規代客理財,在公司被監管層突擊檢查,其與工作電腦一同被帶走接受調查。而葉志剛事發,緣于與前女友因個人原因發生糾紛,隨后被舉報至監管部門,證監會即對葉志剛展開了調查。當時的舉報內容為,葉志剛涉嫌與私募合作,利用其影響力拉抬股價,以便私募資金獲利。
華鑫證券副總裁岳遠斌內幕交易被罰20萬 中金公司員工泄密
今年1月,證監會公布的處罰中,華鑫證券投行部高級副總裁岳遠斌因在國泰君安工作期間,利用從國泰君安前同事馬獻宇處獲取的三愛富重組內幕信息,違規買賣股票、涉嫌內幕交易,被處以5年市場禁入和20萬元罰款。
據武漢晚報報道,岳遠斌在此次涉內幕交易受罰之前曾有案底,2007年6月曾因太陽紙業信息披露等問題,未能盡到持續督導的職責而受到深交所通報批評。
證監會公布案件細節顯示,中金公司當時負責的華誼集團整體上市項目遇到困難,欲改用以三愛富為殼體的借殼上市方案,參與此重組事項財務顧問的馬獻宇正是岳遠斌前同事。根據證監會調查,二人在2008年6月3日有過3次通話記錄,最后一次通話結束是在13點44分,就在之后的不到半小時,也就是14點08分岳遠斌通過相關賬戶開始拋出原有股份,買入三愛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