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出臺《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有機產品認證管理,維護消費者、生產者和銷售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有機產品質量。
辦法明確,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有機產品認證的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國家推行統一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實行統一的認證目錄、統一的標準和認證實施規則、統一的認證標志。
在認證實施方面,辦法明確,有機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體體積,不包括水和鹽)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產品,在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后,方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字樣,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認證機構不得對有機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產品進行有機認證。
此外,辦法明確了違反規定的罰則,對于偽造、變造、冒用、非法買賣、轉讓、涂改認證證書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罰款。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