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擴圍“難產”多年,終于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有了權威進展。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在業內看來這已透露出房地產稅收體系和調控思維將有重大調整,總體趨勢是市場先行,行政手段輔助。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教授、清華-布魯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代理主任陶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立法程序將為執行落地清掃障礙,房產稅以及相關改革中市場化的舉措,都將對房地產的良性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房地產稅費目前種類繁雜,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這與缺乏法制約束無不關系。因此房產稅立法是房產稅制改革和擴圍的先決條件。”廣東中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申格聯接受記者采訪表示,首先要明確房產稅的用途和具體的審計和監督辦法,要讓利益直接相關的社區居民直接參與房產稅的使用監督并做到透明公開、公平公正。在國外,房產稅一般是按屬地管理的方向,主要用于社區的教育、治安和居民的社保福利。因此房產稅立法首要遵循“稅收為民而不是為政”的思路去推行。
關于房產稅擴圍的具體時間,目前并沒有官方時間表。但多位業內人士直言,近幾年一定會有實質性進展。同策咨詢研究總監張宏偉則認為,2014年房產稅擴圍勢在必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稅制改革將促使樓市長效性調控機制逐步形成。如果今后房產稅全面實施,政府靠地價來維持土地財政的狀況將得以轉變。
值得關注的是,從中長期來講,40個或更多城市的聯網為全國范圍內開征房產稅做技術上的鋪墊也已成為共識。
在陶然看來,所謂“長效機制”的建立,還需完善土地制度改革,以有效激活房地產市場。另外,通過從房地產開發、建設與保有等各個環節獲取多種稅收收入,包括開發建設過程中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費,投入保障住房、公立學校建設,同時解決住房和教育問題。
■對話
任志強:可能會有另一個方法再試點
余 英:堅持強調市場化是主旋律
記者:這次三中全會提到房地產稅立法。對房地產稅的預期怎樣?
任志強:很多人在評論說沒有說多少房地產的內容,我說不對,后續的內容可能還會釋放。要把決定看清楚看全面,評論才更加準確。
《決定》說到房產稅,但是我不認為現在會推行。我們現在做了兩個城市的試點,重慶和上海,以前的說法是要擴大試點,這也就意味著在這兩個城市的試點并不滿意。如果成功了就能拿出一套經驗來,拿不出經驗來就說明試點不滿意。連試點城市的經驗都不滿意,怎么可能全面實施呢?
我猜測可能會有另一個方法在第三個第四個城市試行。但是一定要試點成功,以便推廣到普遍意義上更多城市可以實踐。至少現在不成熟。
遺產稅似乎就更不可能了。我們現在的中產階級大概只有10%,如果不能讓中產階級的比重超過50%或者更大的比例,我覺得要推行遺產稅不可能。看看國際經驗,很多國家的城市化率達到很高的水平或者中產階級達到很大比例的時候,才開始討論遺產稅的問題。
余英:對于三中全會的各項政策,我們也在學習研究。房地產企業要研究逐步適應政府調控。可以肯定的是,這次總體來說政策堅持強調市場化,這是主旋律。
市場走向上,政策還是支持“剛需”的。但我認為有幾點問題需要注意。在政府統計房價的口徑上,高端豪宅有必要與民生領域的住宅價格統計區分開。豪宅、別墅不剔除出去等于干預了統計,因為它漲也罷跌也罷跟民生的關系不是太大。普通商品房這一塊需要關注,但豪宅部分是完全與剛需市場不相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