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方
發于2025.9.15總第1204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近年來,光伏行業“內卷式”競爭不斷加劇,部分企業通過虛標功率、低價傾銷、低質競爭擾亂市場,導致產業“增產不增收”“增收不增利”“賠本賺吆喝”,造成產品質量下降和安全風險突出。
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數據,當前光伏各環節年產能超1100GW,而2025年全球與中國樂觀需求分別僅為600GW和250GW,產能已達全球需求的1.8倍。同時,疊加產品同質化、技術創新不足,低價競爭愈演愈烈。
今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多次出手治理光伏產業無序競爭。從治理效果來看,光伏產業的“反內卷”已初見成效。
2025年8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社會工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聯合召開光伏產業座談會,進一步規范光伏產業競爭秩序。
會議主要討論四大方向,包括加強產業調控,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遏制低價無序競爭,打擊低于成本價銷售;規范產品質量,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支持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等。
今年以來,有關部門還圍繞新能源車、電商平臺等新興行業開啟了“反內卷”行動。
不同行業的“內卷”,表象上主要是激烈的價格戰,但背后驅動的原因并不完全相同。因此,除了召開行業座談會,深入分析各行業的差異,再對癥下藥同樣重要。
未來,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規范光伏產業相關市場秩序,推動行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躍升”轉型。
強化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暢通落后低效產能退出渠道,充分利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推動相對落后的PERC(發射極和背面鈍化)電池產能出清。強化光伏產業項目投資管理。支持光伏龍頭企業開展“承債式”兼并重組、關停閑散產能。加強多晶硅等關鍵環節產能調控。
健全價格監測機制。開展企業“價格戰”專項治理行動,研究設定違規低價傾銷的判定標準與監管紅線。建立產品價格監測機制,構建重點產品標準成本與標桿成本參照系,對價格明顯低于參照成本的企業及時進行約談警示,必要時啟動反不正當競爭調查,嚴打低于成本價銷售、虛假營銷等行為。將價格評分標準從“低價中標”改為綜合參考平均報價和行業協會發布標桿成本的方式,不能通過調價機制及藏價、暗價等方式規避標桿成本約束。盡快出臺系列光伏產品價格指數,解決招投標價格難確定問題。
規范產品質量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對光伏組件產品質量抽查的力度,嚴厲打擊降低質量管控、虛標產品功率等行為,曝光典型違法案例。研究制定商業秘密保護法,明確通過“惡意挖角”“違規獵聘”等侵害商業秘密行為的認定標準和懲罰措施。全面實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調解優先推薦機制,推行舉證責任轉移、舉證妨礙推定等舉證規則,在侵權問題多發頻發的光伏等重點行業加快適用,破解維權周期長、舉證難等問題。
支持行業自律。發揮光伏行業協會作用,倡導公平競爭、有序發展,強化技術創新引領,嚴守質量安全底線,切實維護行業良好發展環境。行業協會可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鼓勵企業從效率、成本、構網能力等各個方面提升技術能力,在原創性、引領性、前瞻性技術上加大創新力度,引領光伏產業進入競爭無人區。鼓勵企業參與光伏行業綠色低碳相關標準修訂工作。鼓勵光伏行業企業兼并收購,鼓勵通過兼并收購來完成過往的產能擴張目標。
規范地方招商引資。鼓勵各地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科學分析當地資源稟賦條件,因地制宜發揮比較優勢開展招商引資。加強招商引資信息披露,促進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政策、流程、承諾等更加公開透明。健全地方招商引資決策和評價機制,完善招商引資考核機制,大力推進科學、精準、合規招商引資。鼓勵地方政府探索形成招商引資共享機制及具體辦法,推進首談地和承接地的招商指標、經濟指標、財政分成等分享。
(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新聞周刊》2025年第34期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