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我國首批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準入許可:長安汽車旗下深藍SL03、北汽旗下極狐阿爾法S兩款車型,將分別對應重慶地區的城市擁堵路況,以及北京地區的高速路段,展開L3自動駕駛試點。
工信部表示,兩家汽車企業已按要求完成并通過了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下一步,兩款車型將分別由兩家使用主體,在上述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
這也是繼去年工信部發布首批九個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聯合體試點名單之后,首次正式確立兩家“先發選手”。
此外,12月16日,小鵬汽車方面表示,其已在廣州市獲得L3級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牌照,并啟動常態化的L3道路測試。該牌照主要用于在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高快速路上進行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測試。同日,有消息稱,鴻蒙智行近期已聯合深圳市交通局等相關部門,在深圳開啟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內測。
近年來,自動駕駛技術在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商業倫理、交通安全等社會議題的持續討論與推動下,實現了漸進式發展。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準入許可聚焦兩家車企的兩款車型,一方面體現了國家對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從技術驗證加速邁入量產應用和商業化落地的支持,一方面又體現了國家以各類安全訴求為基線,審慎推動前沿技術發展的前提。
12月16日,受上述消息影響,智能駕駛概念股全天強勢,萬集科技、浙江世寶、北汽藍谷、路暢科技等多股漲停。
北京、重慶獲“先發”
2021年8月,工信部正式發布實施標準化文件《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確立了自動駕駛分級這一“舶來品”的國內分級標準。
按上述標準,L3級自動駕駛,即“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conditionally automated driving)”。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具體技術要求包括“僅允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激活”,“在激活后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識別是否即將不滿足設計運行范圍”,以及相應介入時機,主動接管功能等。
此次L3級自動駕駛車型產品準入許可,亦明確根據劃定了自動駕駛功能的開啟狀態和開啟范圍。
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準入許可信息,長安牌SC7000AAARBEV型(即“深藍SL03”)被允許在交通擁堵環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單車道內的自動駕駛功能(最高車速每小時50公里),開啟路段僅限于重慶市內環快速路、新內環快速路(高灘巖立交—賴家橋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機場立交)等路段。
而極狐牌BJ7001A61NBEV(極狐阿爾法S)型純電動轎車可以實現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單車道內的自動駕駛功能(最高車速每小時80公里),功能開啟僅限北京市京臺高速(大興區舊宮新橋—機場北線高速)、機場北線高速(大渠南橋—大興機場高速)及大興機場高速(南六環—機場北線高速)等路段。
回顧本次工信部發放準入許可的政策出臺節奏,此次的上路試點的車輛型號,系去年6月工信部聯合多部委組織實施的“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中,首批公示進入上路通行試點的汽車企業。
2024年6月4日,工信部聯合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發布的《進入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聯合體基本信息》,初步鎖定九家聯合體(分別包括主機廠和運營企業)獲得試點準入,包括北汽、長安、比亞迪、廣汽、蔚來、上汽、一汽等九家汽車企業及聯合體得到公示。
按此前披露試點流程,在分別通過試點申報和產品準入試點后,以上企業有望開啟上路試點,并且未來將按試點節奏進行試點暫停和試點退出。
從結果來看,兩家率先獲得試點的聯合體,即為“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長安車聯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體,以及“北汽藍谷麥格納汽車有限公司與北京出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聯合體。前者為汽車生產主體,后者為汽車使用主體。
而包括蔚來、上汽、比亞迪等其它聯合體,暫未進入首批上路試點名單。
探索商業閉環
有自動駕駛業內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次L3準入許可和試點牌照的發布,是在對申報聯合體組織了多次統一測試之后,結合過往地方和車企的長期測試數據,包括各地自動駕駛示范區的特色,政府車路云投資情況等,綜合得到的結論。
除此之外,該人士還表示,包括路測車輛是否配置足夠安全冗余、是否有望帶動新一輪全國智能汽車及車路云基礎設施建設等,都可能成為相關部門得到最終結論的依據。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付炳鋒認為,此次正式許可自動駕駛車型產品,體現了政府支持創新探索的治理智慧。智能網聯汽車作為跨學科、跨領域的復雜系統,其成熟度不僅依靠技術突破,更需商業閉環驗證。工信部牽頭,會同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門構建“產品準入+上路通行”雙軌機制,聯合制定規則、并行審查,為產業劃定清晰的安全基線,為創新留足空間。
除技術要件以外,行業普遍觀點認為,L3與L3以下級別自動駕駛系統的最大差異系汽車駕駛安全責任主體的變更。這也是本次試點聯合體由汽車企業和車輛運營企業共同構成的原因。
今年9月,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汽車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要“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有條件批準L3級車型生產準入”,并同步推動完善與之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險等法律法規。
這意味著,在未來一年中,相關部門將繼續適時擴大L3自動駕駛試點的車型、地區,并加大政策和制度配套措施,進一步明確交通安全責任歸屬,并依托制度形成準入門檻,加速行業優勝劣汰。
對此,付炳鋒認為,企業應以此為契機,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嚴守安全底線,強化數據治理,并探索商業閉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為后續規模推廣應用積累寶貴經驗。
(作者:趙云帆 編輯: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