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張宇)日前,房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兩名80后小伙利用竊取的快遞公司客戶信息,兩頭詐騙快遞員和網購客戶的案件。
2012年8月,劉某和李某從北京市某快遞服務有限公司的配送信息管理平臺,竊取了該公司負責遞送的貨物以及網購客戶等信息后,冒充網購客戶,先后從這家快遞公司的不同快遞員手中騙取了一部價值4000余元的單反相機、一臺價值2000余元的蘋果平板電腦。
2013年2月,兩人又冒充這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將裝有兩部諾基亞手機的假快遞件送到該公司的網購客戶劉先生手中,騙取了劉先生網購聯想牌手機的貨款2000余元。
此后,兩人多次如法炮制,利用偷來的客戶信息同時假冒客戶和快遞員兩頭詐騙。截至被抓獲歸案時,兩人共計10次冒充該公司的快遞員從網購客戶手中騙取財物34104元(最后一次未遂,即實際騙到的貨物應為30707元),共計6次冒充網購客戶從該快遞公司員工手中騙取財物23783元。2013年6月,二人在實施一次詐騙活動過程中,被客戶當場識破,隨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J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