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進行了系統部署,并明確提出“‘十五五’時期,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切實履行“雙碳”有關協調職責,強化任務調度和督促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有關行動方案,統籌建立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完善企業節能降碳管理制度和項目節能審查要求。
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的背后,是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的進一步轉變,旨在通過抓住“碳排放”這一“牛鼻子”,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據國家節能中心主任劉瓊介紹,自“十一五”以來,為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我國逐步建立起能耗雙控制度,并以能耗約束性指標為核心,建立了統計核算、節能考核、節能審查、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監察等系列制度。從實踐來看,能耗雙控制度有效緩解了我國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能源保障對外依存度高等問題,助力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3年,中國以年均約3%的能源消費增速支撐了年均約6%的經濟增長,能耗強度累計下降約26%,節能降碳成效舉世矚目。
“我國作為人口規模巨大的發展中大國,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剛性增長壓力大,既要有效降低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又要合理控制碳排放總量,面臨的挑戰前所未有。同時,當前世界經濟和能源格局深刻演變,技術創新和產業變革不斷加快,更要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加快制度創新、不斷強化制度供給。”在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長呂文斌看來,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保障。
據呂文斌解釋,碳排放雙控制度與能耗雙控等制度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一方面,碳排放雙控制度在關鍵指標設計上實現由能向碳的轉變。另一方面,碳排放雙控制度從國家、地區、行業、企業、項目和產品等不同層面,在能耗雙控制度體系基礎上進行了繼承和創新,并注重制度措施的銜接,確保形成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制度合力。
為此,《方案》明確了完善碳排放相關規劃制度,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標評價考核制度,探索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預警管控機制,完善企業節能降碳管理制度,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等六方面15項重點任務。
“總的來說,《方案》既從國家、地方和行業等宏觀層面入手,又從企業、項目和產品等微觀層面切入,提出了一體推進‘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制度體系,為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指明了工作方向。”劉瓊認為,后續,要進一步引導企業加強碳雙控能力建設。將碳排放管理要求全面納入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內部考核評級等激勵約束制度。中央企業、龍頭企業等也要發揮引領作用,積極參與制定碳排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斷提升企業綠色低碳國際競爭力。
呂文斌也提醒,在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過程中,要處理好制度約束和激勵機制的關系。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建設,既要確保完成碳達峰碳中和約束性目標任務,也要保留一定彈性和靈活性,適應經濟周期性波動、技術創新和產業格局發展變化不確定性等新形勢。同時,要聚焦綠色低碳產業、綠色消費、顛覆性技術創新和未來產業發展等,著力加強制度創新和政策保障,有效發揮碳排放雙控制度對發展綠色生產力的引導和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