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萌
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強內外資準入政策協同聯動。加強內外資準入政策調整協同,在不減損現有經營主體準入機會的前提下,堅持國民待遇原則。對外資放開準入限制的,對內資同步放開;在不違反國際協定和承諾的前提下,對內資設定準入門檻的,對外資同步適用。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強內外資準入政策協同聯動對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和更大力度吸引外資具有助推作用,有利于深入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體現規則統一的公平競爭原則,讓所有市場經營主體享受到平等的國民待遇,全面提振內外投資者信心。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自貿區研究院副院長肖本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內外資一視同仁,確保了所有經營主體在準入時和準入后的國民待遇,為各類經營主體提供了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將進一步加大我國市場開放力度。
如何兼顧公平和安全?劉向東表示,首先,要確保內外資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為境外人員入境提供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確保內外資在市場準入規則面前公平一致;其次,對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可以依靠市場充分競爭提升供給質量的服務業行業領域逐步取消準入限制;最后,通過健全安全防護機制,做到在促進公平競爭和自由便利的情況下保障經濟安全。
《意見》提出,鼓勵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有條件地方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內外資準入協同模式。
肖本華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可以結合區域特點和優勢,一是重點在醫療、電信、金融等領域擴大對外資開放,并率先在新業態新領域探索內外資準入協同模式;二是對內外資市場準入簡化審批流程、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市場準入效率;三是對內外資市場準入要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安全評估機制。
劉向東認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高能級開放平臺,可以在自由貿易相關法規政策支持下,主動對接國際經貿高標準規則,開展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包括進一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探索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試點,率先推動教育、科技、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領域的開放,同時完善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進一步防范化解貿易、投資、金融、數據流動、生態和公共衛生等領域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