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的時候,工作人員把回執單從合同上裁下來單獨讓我簽字,當我最終發現合同上‘新華保險’的字樣時,銷售人員還謊稱是理財產品附贈的保險。”強小姐氣憤地說,“實際上這個產品必須要連存5年,如果中途取出至少要承擔30%的損失!”
一位第三方理財機構經理透露,一些品質欠佳的產品為了能在銀行銷售,給出的回傭最高能達到3%-5%。在誘惑面前,一些基層銀行和個人喪失底線,“忽悠”消費者購買不適合他們的理財產品。
一位銀行管理層人士告訴記者:“銀行要以最醒目的文字、最直白的語言,告訴投資者最壞的情況是什么,而我們現實中對投資者宣傳的恰恰是最佳情況下的收益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部分銀行唯利是圖、見利忘義,嚴重違背了商業倫理,踐踏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面對投資者最直接的金融渠道,銀行凝聚著社會最核心的財富,理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說:“一些銀行濫用部分消費者對其‘準國家信用’的認識誤區,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對消費者隱瞞關鍵信息,或者以虛假信息誘使消費者做出錯誤判斷和決策,可以視為典型的金融欺詐。必須改變當前投資者與金融機構權益不對等的現狀,尤其要支持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維權,讓‘以身試法’的機構付出慘痛代價,才能維護理財市場公平秩序。”
基金銀行“坐莊”,投資者“站崗”幾時休?
2012年基金業績慘淡依舊,但基金首募規模卻屢創新高,這一異象背后,是相關利益機構聯手“坐莊”,先“托市”后“脫殼”,用假象吸引投資者入局“接棒”“站崗”。
基金三季報顯示,八成次新基金開放后規模縮水超過50%。其中成立于2011年10月的長盛同祥泛資源主題股票基金,首募規模為9.42億份,今年年中份額急劇“縮水”94%至0.54億份。
業內人士透露,基金贖回潮背后是“托市資金”出逃。基金以高回傭為報酬,吸引銀行、券商等機構鼎力“托市”,制造“申購踴躍”的假象,吸引基民跟風購買。一旦基金業績不佳,“托市資金”果斷出逃,把基民留下“站崗”。
根據好買基金研究中心統計,上半年基金共賺取管理費139.01億元,而付給銷售機構的尾隨傭金就達22.6億元,其中金額最多的華夏基金達到1.59億元!
基金請客,銀行吃飯,基民買單。知名財經評論員曹中銘說:“‘托市資金’撤退后,火爆募集的基金幾乎變成了一副空殼。從本質上說,這與新股發行中的粉飾業績、包裝上市并沒有什么區別。”
針對行業內亂象,有專家認為,高額回傭本質上屬于不正當競爭,存在商業賄賂的潛在風險。監管部門應推動基金托管費率陽光化、透明化,并明令禁止灰色的傭金、返點等現象。
劉俊海說,要保障廣大基金持有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可采取公開競標的方法,選擇質優價廉的銀行托管服務,遏制機構聯手“坐莊”的丑惡現象,對該“食物鏈”中存在的違法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執行院長張春說:“誠信是理財市場的基石,當前理財市場存在的運作不規范、信息不透明、監管不到位等現象,必須通過增強金融消費者話語權、加大對違規金融機構的懲戒來改變。否則,理財市場就會變成‘博傻’市場。”(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