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見習記者/王子威 記者/高薇)日前,中山市西區創新廣場小區迎來了幾位特殊的來客,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法官到社區進行“家訪”,對涉及該小區29宗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進行訴前聯調預立案調解。
因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從2008年起,有部分業主開始拖欠物業服務費,其中欠費最多的為5358元,最少670元,含滯納金共90696.78元。今年10月14日,物業公司將29戶業主起訴至市第一人民法院。
考慮到業主白天要上班,29宗糾紛在同一小區,前日晚上6點30分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調解辦4名法官聯合西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3名工作人員,及訴前聯調工作室10名調解員進入社區進行訴前聯調預立案調解。
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先后到業主家中、物業管理中心進行協調工作,經過四小時的努力,有5戶業主當場交納欠款,其中拖欠時間最長達4年多的張生,當場交納了3662元;8戶業主承諾在三五天內交納,5戶業主仍然表示不愿交錢,另外11戶不在家。物業服務公司向法官承諾,對業主反映的問題將逐一認真解決,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保證提高服務質量,讓業主滿意。
據了解,通過訴前聯調或預立案方式調解成功的案件,不收取任何案件費用。調解成功后,也可以到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法院審查通過后,可以出具裁定書,此裁定書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裁定書確定的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目前,多數中小型糾紛都適用預立案調解解決,包括屬于婚姻家庭(不包含調解后堅持離婚的糾紛)、相鄰關系、醫療服務、勞動爭議、交通事故、電信欠費、信用卡欠款、物業服務等八大類糾紛以及爭議標的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給付之訴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