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瑞)3月14日,記者從商洛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3·15”消費維權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5年全市共受理消費者投訴案件987件,解答消費咨詢1243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0多萬元。
在“3·15”來臨之際,商洛新聞網特為廣大網友列舉2015年度商洛市消費維權八大典型案例,涉及加氣站加氣量不足、誤導購買保健器械、汽車維修質量、商家虛假宣傳、銷售不合格產品等方面。
案例一:加氣不足欺騙消費者
1月9日,洛南縣8名出租車司機聯名投訴,洛南縣某加氣站出現加氣氣量不足,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經專家現場檢測,該加氣站的6把加氣槍只有一把合格,其余5把均不合格,其中最大誤差4.5﹪(國標允許正負誤差1﹪)。洛南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要求該加油站對不合格加氣槍重新檢測調試,達到國家標準后方可繼續經營。
調查結果:由加氣站一次性賠償洛南縣146輛出租車共計10254.13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加氣站處以5萬元罰款。
案例二:盲目購買保健器械難退貨
2015年11月1日,張某到柞水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投訴,稱其于2015年10月份在柞水縣某保健器材銷售商樊某處,經該公司同意,將該公司一個治療失眠的保健床墊拉回家免費體驗。體驗5日后覺得效果不理想,不想購買,就找到樊某想退貨,遭到樊某拒絕,樊某稱要付6600元購買,或者交3000元退貨。張某稱自己患有神經衰弱常年失眠,由于治病心切,又受銷售人員上門免費體驗、夸大保健醫療器械功效的誘導,自己才拉回床墊體驗,現在商家要強行賣給他,投訴要求處理。
調查結果:該公司在銷售產品時存在誤導消費、夸大宣傳、有違公平交易的行為,敦促其立即為消費者退貨,經多次調解處理,張某最終支付樊某600元運輸費將床墊退給樊某。
案例三:超市商品標價不清誤導消費者
2015年1月27日,有匿名消費者在《中國西部網》登載文章投訴舉報,稱其2015年1月13日在鎮安縣某超市購買柚子,標示兩個價格,結賬時按標示高的結算,消費者認為該超市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調查結果:此事由于超市工作失誤,調價后新舊標價同時反映在同一種商品上,消費者結賬時收銀員按照原價結賬,導致客觀上存在誤導消費者的現象。由于消費者是匿名,證據無法進一步核實。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未發現該超市有其他違規行為。因此,市場監管部門要求該超市要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加強超市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案例四:汽車維修質量有問題
2015年4月13日,一河南籍消費者在商南縣城關鎮一汽車修理廠維修汽車,更換離合器壓盤等配件,共付修理廠2800元,其中零配件費用2400元,修理費400元。汽車修理行駛大約500公里后,又壞到高速路上,找修理廠不予理睬。
調查結果:經調查核實后,工作人員通過多次調解,修理廠免費為消費者更換離合器壓盤,并退還1100元不合理款項。
案例五:住宿索要發票被收費
2015年2月15日王某在縣城一賓館住宿,退房結賬索要發票時,服務員要其多給10元開發票費用,王某認為賓館存在違規違法行為。
調查結果:通過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款,賓館負責人意識到自己的做法違反了相關規定,立即給王某無條件出具了發票,并對其工作人員做出相應的處理。
案例六:違法醫療廣告虛假宣傳
蔡某于2014年8月18日申請注冊“山陽縣京陽中醫診所”,而其于2014年9月開始,未經批準,擅自將其名稱變更為“國醫堂”“山陽縣國醫堂中醫專業”。當事人未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擅自委托江蘇某印刷品廣告公司為其制作《京陽、山陽國醫堂中醫館 中醫中藥宣傳手冊》8000份,用于對外廣告宣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