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物價局獲悉,從7月起,山西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費;降低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平均降低幅度達20%。
山西省物價局要求,煤炭稽查管理費取消后,執收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變相拖延甚至拒絕執行。對不按規定取消的,一律沒收其非法所得,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降低后,收費單位應嚴格按規定收費,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此前,山西省政府曾下文要求清理規范涉煤收費,山西省物價局的這些舉措是對山西省政府先前要求的落實。據了解,這次清理規范涉煤收費的總體任務是取消專門面向煤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不合理的服務性收費,取締一切涉煤亂收費;降低部分涉煤收費的征收標準;嚴格規范保留的涉煤收費項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