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進京面圣朝貢,是努爾哈赤另一種方式的“示弱”。
努爾哈赤顯然非常清楚地知道明朝皇帝想要的是什么,為表“恭順”,他曾先后于1590年、 1592年、 1593年、 1597年、 1598年、 1601年、 1608年、 1609年多次親自進京朝貢。他的弟弟舒爾哈齊也于1595年、1597年、 1606年、 1608年四次進京朝貢。同時他命令已經統一的建州部原有各路都督繼續代表建州入京朝貢,萬歷十六年建州衛“都督指揮阿臺等一百五十七人朝貢”。十七年有“都督少童等八十二名入京朝貢”。十八年有“都督指揮松塔等九十七名赴京進貢”。同年有“都督指揮馬塔吉等進貢”。二十年有都督馬哈塔先后兩次入京朝貢。在“示弱”的同時得到豐厚的經濟回報,努爾哈赤的算盤打得十分精明。
明政府破格授努爾哈赤龍虎將軍
明萬歷十七年,按條例“出特恩”(父祖被誤殺),努爾哈赤升任建州衛都督僉事、左都督。明萬歷二十三年,努爾哈赤又因抗倭保邊有功,晉升龍虎將軍。
明代對地方官員的等級的規定是:世官九等: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正千戶、付千戶、百戶、試百戶、所鎮撫;流官八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都指揮使、都指揮僉事正留守、付留守。努爾哈赤“坐授左都督”是流官八等中的第一等,龍虎將軍屬于“武官”中的正二品。明廷授努爾哈赤龍虎將軍是一種破格的待遇。按明朝的規定:武官正二品,初授驃騎將軍、升授金吾將軍,加授龍虎將軍。而努爾哈赤沒有經過驃騎將軍和金吾將軍的階梯,一下子就授龍虎將軍,可見明政府對努爾哈赤在抗倭保塞中的表現是十分滿意的。在女真人中,只有他外祖父王杲曾得到過明政府這種最高褒獎。
努爾哈赤被封賞明朝官書竟沒記載
關于努爾哈赤晉封為龍虎將軍一事,明朝官書沒有記載,但同時期的私家著述卻記載頗多。
柳治所著《三朝遼事實錄》(總略)、茅瑞征所著《東夷考略》、張鼐所著的《遼東略》中均記載了此事。清代的官私著述如《清太祖武帝努兒哈齊實錄》、《蔣氏東華錄》、《滿洲實錄》、《清史稿》、《清太祖高皇帝實錄》等均有記載。國內外一些史學先輩,如孟森先生、謝國楨先生以及日本豐田要一先生、稻葉君山先生等人也都在其著作中考訂明政府封努爾哈赤為龍虎將軍是實,只是在晉封時間上,見解不甚一致。
目前史學界在努爾哈赤晉升龍虎將軍一事的時間上,多主萬歷二十三年說。同時期的朝鮮史家也在《李朝實錄》中記載了此事“老乙可赤(即努爾哈赤)得龍虎將軍”。
努爾哈赤被明政府授予龍虎將軍,在晉封的同時,必有賞賚之物,以證龍虎將軍的身份。
沈陽故宮博物院所藏的這把寶劍,實屬努爾哈赤之物,又頗具明代劍器風格,從龍虎合一的紋飾上看,這是龍虎將軍劍,可以說是目前唯一發現的能證明明政府封努爾哈赤為龍虎將軍的實物佐證。